从戈梅兹指控,看公务员资产申报规定


法律阐明,政府必须在公务员受委前要求其资产申报,官员须在增加或减少资产,即资产有所更动时进行申报。(档案照:透视大马)

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超额持股并未申报事件闹的沸沸扬扬,据报道,阿占巴基在截至2015年4月30日持有绿能交通环球有限公司(Gets Global Berhad)达193万股,截至2016年3月31日再持股102万9000股。

他也被指持有拥有上市公司力扬科技(Excel Force MSC Bhd)的215万6000张凭单,其胞弟拥有Gets Global 的372万8000股票。

经济学家戈梅兹(Edmund Terence Gomez)为抗议反贪会无视上述指控辞去反贪污委员会谘询与防范贪污顾问团一职表达不满。

不少国会议员也质疑,阿占巴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违反法规。

对此,《透视大马》对公务员官职和他们的持股法规作出详细整理。

法令

根据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与纪律),所有公务员和高官,包括反贪会主席都获准持有公司股权,而他们必须每5年申报资产。

该法令也对公务员购买股权做出限制和条件,若违规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10条文阐明公务员和直系家属必须申报所有资产和持有的股权。

政府必须在公务员受委前要求其资产申报,官员须在增加或减少资产,即资产有所更动时进行申报。

第10(4)条文规定,上级官员可准许官员持有股份,前提是持有相关资产不会和公共服务造成利益冲突。

根据第10(5)条文阐明,若相关纪律部门对官员的资产申报感到满意,就必须指示部门负责人将申报完成纪录在案。

服务通令

除此之外还有一份针对公务员编号为3/2002的服务通知,及公务员的资产和所有权申报,这项通知进一步阐述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与纪律)第10条文。

在服务通知下,所有官员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各自部门主管申报个人或妻子、丈夫、子女或由任何代表他本人、丈夫或妻子和子女所有用的财产。

通告第23条规定公务员购买的股票:

1.不可超过缴足资本的5%或10万令吉,以较低者为准。

2.不能超过联邦、州政府设立的资本公司和企业的缴足资本的5%

3.不得超过政府组件的单位信托所规定的限额

服务通告阐明公务员不可拥有超过价值10万令吉的任何公司股权。

阿占巴基案件

至今尚未清楚阿占巴基是否已经申报其所持有的股份和凭单。

若他未有申报资产,他必须在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与纪律)第26条文下受到相关纪律部门的纪律处分。

一名政府机构的司法官员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说:“在2018年反贪法令修正案下的第17A条文也阐明”,若商业组织为了公司利益提供贿赂,公司的董事将被追究责任。

“阿占巴基作为反贪会官员,同时出任一家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2018年反贪会修正案第17A条文,他会受到来自反贪会的盘查。

“这显然存在利益冲突。”

戈梅兹在去年12月27日以辞职的方式抗议反贪会谘询及防贪顾问团没有对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涉嫌超额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采取任何行动。

他指出,曾于11月12日首先将此事告知顾问团主席波汉多拉(Borhan Dolah),并敦促召开会议讨论这“攸关国家利益的问题”。

波汉多拉认为戈梅兹应该把“证据”发给公共服务局以让部门对阿占巴基采取行动。

反贪委委员会顾问局主席阿布扎哈则表示,委员会并没有发现阿占巴基有任何不当行为。

阿占巴基在事件曝光后保持缄默。

防止贪污

退休前政府高官雷蒙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表示,申报资产的做法是为了防止任何贪污腐败。

“这是一个用来逮住收购股权、购买房屋和获得资产时贪腐官员的良好及负责任方式。”

“公务员在进出一些敏感场所受到诱惑后会突然变得腐败。他们可以非法获取资金。”

他说,虽然有申报资产的要求,但是并未严格遵守实行和执法。

“如果严格执行,当局就会注意到财务的变化并要求可疑的官员进行解释。”

“没有申报资产变动的官员则必须收到对付。”

他敦促反贪会遵循政府发出的服务通告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