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制药厂:免混淆 连花清瘟或换名改设计

报道:黎添华

(吉隆坡11日讯)两款获得卫生部注册的“连花清瘟”同类药品生产商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 Sdn Bhd(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表示,为了避免未来不必要的误会,不排除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更换产品的名字与包装。

该公司负责人刘哲峰博士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公司其实已经为避免混淆,所以在注册时,特别在名字上做出了区别。惟,由于名字及设计包装是总代理的工作,因此自己并没有过问。

他也坦言,自己也是在经过本报报道后才发现原来其产品设计与“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如此相似。就名字与包装或引起误会一事,他说,公司不排除会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更换名字与包装设计。

“不过,由于重新注册可能也需要几个月时间,所以我们会仔细斟酌。”

较早前,他在通过本报发出的声明中指出,他们在报批时为了显示公司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区别,还特别在药品名称前面加了本身的品牌“WHP”,以避免混淆。后经多次反复修改,最终于去年11月及今年5月先后成功获得正式批准。

“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司尚未收到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获准正式信函,还没开始生产之前,市场上就已经有多家不法商人开始冒用我司产品批号和公司名称生产销售假药,甚至还有人用从中国非法进口含有麻黄的同类产品来假冒我司产品以躲避相关政府部门取缔。”

与“以岭药业”无关联

文告强调,拥有超过27年的制药经验的该公司与“以岭药业”并无任何关联,也从未声称与其有任何关联,同时也并不知道“以岭药业”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工艺和检测方法。

他说,为了既忠于药典及原来配方,又表示与原来配方有所不同,所以取名为“WHP New Lian Hua Qing Wen Granule”(MAL20116036T)和“WHP Modified Lian Hua Qing Wen Capsule”(MAL21056079T)。

“我是依法申请注册,并于正式获得NPRA批准生产销售之后才开始生产及寻找代理,完全合理、合法。”

另外,文告提及对于“以岭药业”在马来西亚总代理申请注册该公司产品迟迟无法获得NPRA批准一事深表同情和理解,并希望该产品能够继续努力并获得批准,好进一步丰富马来西亚医药产品市场,造福大马人民健康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