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加人民军总部司令员温贤定回忆砂拉越革命斗争的一段历史(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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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二个战略部署与武装斗争结束

 

1982年边区召开的北共中央第二分局会议,决定向国内东北挺进,这是1973年和谈之后提出的第二个战略任务。向东北挺进,主要是向第四省美里,第五省林梦及拉让江河尾,布拉加内陆广阔地区,希望通过实现这个战略任务:(1)为了创造国内武装斗争基地,把革命斗争发展到全北加,(2)为革命斗争的巩固保存发展和早日迎接新的革命形势等重大意义,又是一个重要的战略任务。

1984年2月12日,东北突击队在王连贵副政委直接领导下宣告成立。在突击队长俞诗东和刘华荣党代表的带领下,由第三省踏上东北征途。他们最初的主要任务是:(1)依据实际可能对东北地区进行了解侦察,(2)依据实际情况在恰当地区立下脚根,(3)准备好条件迎接更多同志参加工作。其实,开发新区的一个很重要目的是希望吸收新兵。因为老区在和谈之后,已无新兵上队了。所以要保存若无发展新兵是不行的,这也是当时重上边区的目的之一。

1971年以来,在吴松美(队名三明)的带领下,已经6次活动到第四省,其中深入到民都鲁市附近,并在此坚持了半年多。三明是OMT武工队中到深入民族区活动最早,也是最多次的带领人。他广泛突击宣传过许多内陆的民族群众,他创立在民族区活动的应变办法,掌握制作板督粉的技术,自力更生解决长期活动的粮食问题等等。先行者所取得的宝贵经验,为东北突击队向更深入挺进提供有力的帮助。突击队未成立之前,三明与俞诗东一起曾活动过这片地区。

三年里,突击队同志们团结奋战,以智慧克服了种种艰难险阻,踏遍祖国东北大地,登过无数险峰,越过条条汹涌的大河险滩,到过第四,五省的大部分地区,布拉加及汶莱部分地方。赏尽祖国的锦绣河山,尝尽山中野味,似乎也忘了心中留下革命低潮的伤感。

突击队接触过广大的各族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革命武装思想,得到他们“友好”的接待,并对我们的斗争表示“同情”和“支持”。“路遥知马力,事久见人心”,我们那时也只是匆匆的过客,不能久留和深入的进行教育,也不能在实践中检验他们的真心,不像见到的华族群众那样直爽表示对我们的武装斗争前途的消极态度。

“东北突击队胜利完成任务,虽然也给斗争起作作用和影响即:广泛宣传和影响了群众,它增强了我军长距离活动的信心,提高长距离活动能力;完成战略侦察,它为新的战略部署和战略转移创设了条件;它为了把武装斗争开展到别的邦去创设了条件;它更证明我军是有长距离活动能力的……”(引自探史《砂拉越革命武装斗争》第139页)。可是,从现实看,它并不可能起到这么多的作用与影响。两年后签下结束武装斗争的和谈协议(1990年)后,一切的一切都成为历史的回忆,英雄已再无用武之地了。也不知这些宝贵的经验还有后人继承再走下去吗?

东北突击队最后还吸收了6位土著(本南族)青年参军,华族没有一个。这6位男女参军的土著,各方水准都很差,结果有的很快就离队回家了。

1987年,武装力量再作新的部署,即由王连贵带领去开展民都鲁和美里的新区工作。但革命形势一直往下滑,到1985年时已到了极点。虽然全体同志在最后时刻依然奋力拼博,力挽狂澜,都事与愿违。所以这时提出一个个战略任务也是强弩之末,无济于事了。反而让人看到革命失败即将到来。武装斗争路线在27年的实践中证明是一条不可能实现夺权的错误路线。

1985年前后,在洪楚廷直接领导下的边区人员,占边区基地人数的三分之二和国内的几位同志放弃武装斗争离开部队,在这批人中,包括北共二局委员,人民军副总司令和司令员,中级干部活动力强的队长,组长,医生。这时坚持斗争的西部北加人民军游击队,也完全结束武装斗争。这并非巧合,乃是北加革命武装斗争处在结束阶段了。

1985年前后斗争形势:(一)一句话,国际形势在冷战结束与东欧巨变之后,已走向和平发展为主题。我们已无积极有利的形势鼓舞,相反的是消极失望的东西取而代之,社会主义国家的道义支援也没有了,我们处于完全孤立和寂静的情况下作最后的挣扎。(二)我们的处境与形势,我认为没有比友爱在回顾1990年那次和谈一书中对糟糕的处境叙述得那样深入(注),和洪楚庭于2008年在新加坡历史对话会上说出的真话:“……到了1980年代中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得出,至少看得很明显,这场斗争坚持下去主要是以主义,以不当叛徒,以坚持民族气节为动力。家属来到,就是拼命劝你回家的,几乎没有一个家属会鼓励你坚持到底。许多群众也叫我们回家了”。换言之,武装斗争要坚持下去已几乎没有客观实际条件了,这场武装斗争已经不可能夺取政权。(三)1985年边区基地和国内基地都已经失败了。这不单对领导的威信削弱,更说明以我们这样孤立弱小的,缺乏山地民族支持的武装力量是无法建立一个稳定的基地,更不用说根据地了。而没有自己的一个“家”的武装斗争是不可能与敌人作长期斗争的,不可能发展壮大夺取政权。

(注)友爱在许多出版的刊物中,都几乎把革命形势,国际形势都看得大好。只是这次接受和谈才把国际,国内形势及我们面对的恶劣处境作真心的描述。请参看“回忆90和谈”及其他。

(四)中国文化大革命对我们的斗争影响直接且大。在1976年文革结束并被批判,特别是邓小平提出的解放思想,反对教条主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和检验真理标准等等论述,给我们的学习方法和思想方法有很大的启示。让我们重视联系实际,将导师关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暴力革命等论述联系我们的武装斗争路线的探讨中,改变了我们的认识。

1985年前后一批同志离开部队的原因是清楚看到革命武装斗争即将失败,再坚持下去已没有什么意义了,结束这场斗争是唯一的结果。至于有人认为是被敌人反动派诱惑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批同志不是新兵,更不是不曾面对敌人的政治宣传,而是有多年与敌人斗争考验的,有一定政治认识水平的老兵,否则他们早就被敌人骗出去了。杨帆对这批干部同志的离开认为“不能再作更长期更大的个人牺牲”。我认为虽然不能说明真正的原因,但也有些“根据”,因为仅差4年(到1990年)都不能不愿再作牺牲地坚持呀。他的这个批评,不管放在那里,在什么时候都是“正确”的,即使四年后(1990年)对照自己也是正确的,因为我们都没有为革命牺牲!

我(温贤定,二局委员兼人民军司令员)于1984年向洪书记提出与得到同意后,悄悄离开曾付出不少汗水战斗过的第三省,返回我为革命工作离别23年的第一省老家,是我革命历程中不愿再坚持最后四年留下的“耻辱”,“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更愧对与我并肩战斗中牺牲的烈士……。

我离开后,紧接着一批同志例如:Ubong副总司令,杨祖华宣委,林其清支队长兼党代,余清录,三明,卫忠,红兵,等队长组长,秀琴医生,德芳医生,保国警卫员(洪的),发扬警卫员等等老战士都先后离开。1973年和谈后继续坚持下的1963年过印尼,曾参加与印尼军方组成的自愿军连队的小雄,华联,东武,志明(边区)的先后牺牲或被俘,最后仅留下的贤定、爱国、保国、秀琴、四人离开后,北加革命武装队伍中已没有当年的老同志了。第三省再继续坚持武装斗争的完全是1968年上队的国内同志了。最后几位老同志坚持搞革命武装斗争22年,他们在为北加革命路上留下自己特殊脚印,留下“绿色”背影。

1985年放弃边区基地转入国内群众区建立秘密指挥中心,损坏了革命的声誉,给同志与群众带来消极的影响,使更多人呼吁部队人员放弃革命武装斗争,虽然那时(1984年–1987年)东北突击队胜利完成任务,给坚持的同志一些支持力量,但是他们都无法忘记心中对革命前途的担忧,领导与同志都在审时度势,计划未来,抱着像一位干部后来说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坚持下去。

1989年,马来亚共产党与马来西亚政府在泰国合艾签署和平协议,结束长达40年的武装斗争,实现和平。马共结束武装斗争的决定,给继续坚持下来的52位同志提供了结束武装斗争的契机(注)。在这之后,接到马政府和谈的献议后,卢友爱(队名杨帆)在政府发给的安全通行证的方便下,便“马不停蹄的赶到楚庭的驻点,开始探讨研究和谈问题。随后再到王连贵那里,大家考虑后,便接受和谈献议与开启和谈步伐。同志们也积极响应,表明心中已久期盼的愿望。

经过半年讨价还价的谈判,终于在1990年10月17日签署和平协议,协议的内容:

(一)解散北共第二分局。在签署协议之后,北共第二分局应在规定期限内解散。

(二)结束武装活动及撤出。在签署协议后,北共第二分局应在规定期限内结束其所有的武装活动,及把所有的武装单位成员从森林中撤出。

(三)销毁武器,弹药,炸药。北共第二分局将在马来西亚当局见证下,销毁所有的武器,弹药和炸药。销毁工作将在签署协议后的两个星期内执行。

(四)权利及义务。第一条,北共第二分局的前武装单位成员将不会由于他们以前所涉及的活动而被提控。第二条,今后这些前武装斗争单位成员将遵守马来西亚的法律及享有其他公民或居民的权利。

(五)马来西亚当局所提供的援助,马来西亚当局将协助北共第二分局的前武装单位成员重新过新生活。

半年和谈所争取到的就是解散北共第二分局组织,和北加人民军,出人毁枪,遵守在马来西亚法律下的公民生活。这些协议与1973年和谈协议一样,而现在要公开宣布解散党军则是1973年和谈没有的,解散党军即是结束革命斗争。我总是认为,评论和谈时主要看谈判的结果是什么,而不是强调谈判时间的长短和一些细小的技术问题。更不是探史那样比较两次和谈共同点时强调“…..最大的共同点就是领袖都没有为武装斗争的失败而牺牲”,其他什么都不提(引自《砂拉越革命武装斗争》)。他的偏差不是一时的失误,而是内心世界的反映。

第三省留下的同志在批判1973年和谈之后,继续沿着“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斗争下去。16年后,从当初122人剩下52人(包括后来吸收的新兵)。在国内外革命形势不利,内部斗志不高及坚持下去意义不“大”的情况下,领导再次签下和谈协议,结束革命斗争。第三省武装斗争在长达27年的北加革命武装斗争的历程中为时22年(即从1968年到1990年),与第一,二省坚持同样长的岁月(1963年–1985年),22年是一个很有含义的数字。

第三省最后结束武装斗争,意味着整个北加革命武装的结束和北共领导的一场民族民主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北加的革命斗争是在武装斗争时期失败的。

(注)在前面引述的文告中,已明显地把话说死的:“在敌人还没有被消灭的任何条件下都要坚持搞下去,……不管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能有取消武装斗争的任何企图”。1985年杨祖华离开前向洪建议和政府和谈,当时洪回答:要出就出,不要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