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政治迫害又回归

《南洋网》 2014-02-22 10:57

(吉隆坡21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说,资深律师加巴星面对的煽动控状罪名成立,显示是“政治迫害又回归”。

该组织主任艾力保罗逊发文告说:“我们极关注此案,更对吉隆坡高庭宣判加巴星罪名成立感震惊。”

他指出,发表批评或政治言论并非是罪犯,尤其是加巴星只是针对2009年的霹雳州宪法危机发表其律师专业意见。

苏仁抨卡巴星罪成判决违宪
马青促政府加速废除煽动法

《当今大马》2014年2月22日 中午1点48分

下午4点35分更新

随着吉隆坡高庭宣判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煽动罪名成立,公正党副主席苏仁德兰今日声援卡巴星,抨击高庭的裁决独断、不正当及明显犯错,并违反联邦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

他也剑指总检察长阿都甘尼,指总检察署将案件带上法庭,证明他们是国阵与巫统的“傀儡”。

违反宪法言论自由条文

苏仁德兰也是一名执业人权律师,他今日发文告反问,卡巴星只是针对2009年的霹州宪政危机发表法律意见,而这如何称得上是犯罪?

“这是一个不正当的裁决,它无法基于案件事实提供合理解释,也完全无法获得我们犯罪法学的支持。”

“法庭裁决也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赋予的言论自由。”

司法无法保障人民权益

也是巴东色海国会议员的苏仁德兰说,这项裁决将进一步侵蚀和动摇民众的司法信心。

“除了少数的勇敢法官,司法普遍上已无法保障,联邦宪法所承诺的人民基本权益。”

总检察长沦为国阵傀儡

他把矛头指向阿都甘尼,指总检察署将这个荒谬及有政治动机的案件带上庭,等同自取其辱,并证明自己是巫统与国阵的傀儡。

“巫统与国阵必须停止动用警方,总检察署和政治提控来压制和威胁在野党。”

“政府和总检察长必须承认,卡巴星被错误提控,他们必须做对的事情,不要反对卡巴星到上诉庭上诉。”

恫言起诉苏丹煽动罪成

吉隆坡高庭昨日裁决,卡巴星5年前在霹雳州夺权风波中,因为恫言起诉霹州苏丹,煽动罪名成立,将会在3月7日下判刑罚。

在煽动罪名下,现年74岁的卡巴星可被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如果高庭3月17日宣判的刑罚超过1年监禁或罚款不少于2000令吉,那么,卡巴星将会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惟卡巴星旋即表明,他将针对这项裁决上诉。

上诉庭曾推翻高庭判决

也是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的卡巴星在2009年3月17日被控,于同年2月6日发表拟起诉霹雳苏丹阿兹兰沙的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

高庭在2010年6月11日裁决卡巴星罪名不成立,但政府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上诉庭在2012年1月20日推翻高庭的判决,指卡巴星表面罪名成立,并把此案发还高庭聆审。

警方不应再援引煽动法

另一方面,马青法律局主任朱伟胜也表示,卡巴星因其针对霹雳苏丹发表的言论而被吉隆坡高庭在煽动法令下宣判罪名成立,让人们想起首相曾经承诺废除煽动法令的声明。

“我们记得首相在承诺废除煽动法令时,曾坦言有关法令是过时、严酷及不合时宜的。既然首相的承诺是在2012年做出的,那么警方就不应该再援引有关法令调查任何人士,而总检察长更不应该再以有关法律作出提控。”

“我们希望首相、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能够加速废除煽动法令的相关工作。”

愿与政府合作草拟新法

朱伟胜也表示,他们也记得前任司法部长所表达的立场,即政府将会草拟一项旨在宣扬国民和谐的新法,以取代煽动法令。

“马青愿意与政府合作,以拟定符合国际惯例和新时代需求的新法规,以有效和严厉的惩罚任何破坏社会和谐、和平的种族或宗教极端分子。”

“我们认为政府有必要尽快展开这项工作,尤其是在目前有不少居心不良分子,试图挑起族群之间的仇恨情绪,导致国家出现不健康和紧张的气氛。这是一项政府必须严正关注并立即处理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