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 2014-2-14 上午10点00分
新闻分析
砂州首长泰益玛目将在本月底卸下担任了33年之久的首长职务,但这名政治强人或许在未来的日子中还会继续盘踞一方,牢牢掌控砂州。
土保党已经推荐泰益玛目转任砂州元首。一旦成事,泰益玛目担任元首的任期并没期限,只要他获得砂州首长每4年重新推举一次,并经由国家元首同意,就可继续任职。
换句话说,只要砂州首长是泰益的亲信,现年77岁的泰益就可长久地坐拥州元首职。因此,泰益钦点其一手提掖的砂州特别任务部长阿德南为接班人,就能稳坐州元首大位。
第5任砂州元首阿末再迪(Ahmad Zaidi Adruce)就在位15年之久,直至2001年逝世。
或比前任者更有权势
宪法专家阿兹巴里(左图,Abdul Aziz Bari)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我认为,虽然委任州元首的权力,是由国家元首谘询该州首长后决定,但是一般做法是,国家元首只是根据联邦或州政府的意思来决定。”
“泰益掌权已经33年,他可能会在不同的位置做回同样的事。”
阿兹巴里指出,如果泰益出任州元首,可能会比前任州元首,即泰益的舅舅拉曼耶谷(Abdul Rahman Ya’kub)更强势。
“拉曼耶谷以为可以继续下去,其外甥却有不同看法,后来就发生令人惊讶的事件,虽然他们现在已经和好。”
拉曼耶谷在1981年将州首长的棒子交由泰益后,就转任州元首。他曾任州首长11年,并任州元首4年,但以健康为由在1985年引退。拉曼耶谷与泰益玛目后来出现权力恶斗,最终酿成1987年的“明阁事件”。
当时,拉曼耶谷暗中召集州议员,策划向泰益投以不信任动议,但泰益技高一筹,迅速解散州议会重选后再度掌权。
有权直接解散州议会
法律规定,州元首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而州议会也可通过三分二议员投票弹劾州元首,但这在砂州从未发生。
阿兹巴里指出,虽然州元首一般上只具有象征意义,但是否有影响力,仍胥视州元首的人选是谁。
“现在,我不认为人们对州元首这个职位有多了解,对他们而言,那只是个木偶。”
阿兹巴里补充,这并非是当年里德委员会(Reid Commission)草拟独立前宪法的构想。
“(当初是要建议)州元首可享有跟国家元首及苏丹同样的权力,即委任政府和解散议会。”
虽然迄今为止,从未有一名州元首行使权力解散州议会或革除首长,但其实他有权力这么做。
对于州元首的唯一限制只是,禁止直接涉入商业活动。不过,这限制是否会直接影响泰益庞大的资产,这还有待观察。
砂拉越马来西亚大学政治学资深讲师泽尼里(Jeniri Amir)则认为,泰益退位及阿德南不会在砂州带来任何大改变。
“马照跑,舞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