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新闻在线》刘嘉铭 2011年9月21日 上午 10点35分
昨天被警方一度押返警局的回教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今早正式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罪名)下,被提控上北海地庭。
无论如何,末沙布不认罪,而法庭允许他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地庭法官依玛希山择定,案件10月27日过堂,12月5日至9日聆审。
罪成可判监两年
末沙布是被控于8月21日的打昔汝洛讲座上,诋毁1950年2月23日在麻坡武吉哈逢警局遭共产党恐怖袭击自卫的警员与家属,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500条。
交替控状则指他的上述言论,诋毁及破坏3名警员与家属的名誉,而一样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
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支持者陪同出庭
末沙布今早9点在代表律师哈尼巴迈丁(Hanipa Maidin)、槟行动党主席曹观友、林连玉基金主席杜乾焕及约40名支持者陪同下,准时出庭面控。
检控团队是由莫哈末哈纳费亚(Mohamm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