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4日讯)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声称柔佛并非属于马来西亚,反而是平起平坐的伙伴,但法律专家认为,东姑依斯迈的观点不正确,也违反联邦宪法。
网媒“当今大马”报导,理科大学法学教授哈兹米受访时指出,联邦宪法没有关于州属是平等伙伴地位的条文。
他说,联邦宪法第1(2)条文明确阐明,所有州属都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包括柔佛、砂拉越和沙巴。
“关于马来西亚的成立和架构,我们必须回归宪法。”
另外,资深律师哈聂夫认为,必须参考1948年和1957年签署的两项协议。
他说,有11个州,其中9个由苏丹统治,槟城和马六甲则将主权移交给当时的马来亚联合邦。
“换句话说,所有州属,包括玻璃市、吉打、霹雳、柔佛(及其他州)都将行政权移交给了马来亚联合邦。”
他说,联邦宪法阐明中央和州属的管辖权,以及允许国会和州议会就相同事项制定法律的并行清单,只要不存在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