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回应彭学良提问 指柔王储座驾车牌据条规发出

《东方网》发布于 2019年07月02日 09时51分 • 最后更新 2小时前

(吉隆坡2日讯)以柔佛王后拉惹查丽苏菲雅与王储东姑依斯迈名号缩写的专属座驾车牌“RZ”及“TMJ”是否合法一事引起关注后,交通部指出,特殊车牌是根据交通部长所设条规发出。

交通部长陆兆福说,当局是依据1959年机动交通工具(注册与执照)条规第5A条文推出特殊车牌。

他说,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已授权该部部长或陆路交通局总监实行、拟定及征收交通工具车牌相关费用。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条文规定,所有已注册的交通工具需使用车牌,以显示该交通工具注册的地区,而1959年机动交通工具条规(注册与执照)第5条文规定,展示车牌的步骤或规则,即车牌号码必须依循注册地区。”

陆兆福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行动党拉美士国会议员彭学良的提问时,如是指出。惟有关书面回答并未直接指“RZ”及“TMJ”是否合法。

彭学良是向国会提问有关“TMJ”、“RZ”等字样车牌是否有向陆路交通局注册,如果没有,这些车牌是否可以合法上路,并要求交通部作出解释。

彭学良在国会提问柔佛王室成员车牌问题引起关注,柔州议会反对党领袖兼巫统文律州议员拿督哈斯尼昨日在柔州立法议会提出临时动议,指彭学良行为等同歧视及背叛柔州王室,要求州议会表明立场。

上述临时动议遭到州议会议长苏海占以事件不紧急为由驳回,同时指上述课题可由州行政议员或柔大臣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