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控官传召了2名承包商,一名为厨房橱柜室内设计师和水管工。案件第六及第七名证人均,他们于2015年年初受雇于装修纳吉私邸,其中包括兴建一间储物室、茶水间、置物架、壁橱及安装一个价值1万2000公升的储水池,以解决纳吉私邸的水供问题。
两名证人也证实他们是与管家阿米鲁接洽。
大马银行支票处理中心职员(第五证人)也证实,前首相的2个户头共发出15张高达1077万令吉的支票予律师、支持者及政治人物。
其中包括,开出一张350万令吉的支票给于2月被控涉及1500万令吉洗黑钱的巫统法律顾问莫哈末哈法里占所属的律师楼;240万令吉支票给Zulqarnain & Co ;槟城巫统联委会100万令吉;沙巴国阵成员党沙巴民统党100万令吉;及新山巫统区部30万令吉。
他也证实,SRC公司在2014年12月12日和2015年3月9日,通过两项交易,开出两张个为2000万令吉及10万3361令吉17仙的支票予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
SRC公司在是2011年成立,主要是探索能源领域的国际战略投资。成为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并归纳吉领导的财政部管辖。
辩方也试图指证人于证据无关紧要或不能代表任何东西。
纳吉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于周一(15日)向记者透露,纳吉或不清楚汇入他户头的款项来源属于非法,这些可交由控方证明此事。
而这一点也被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承认,指检控官有“举证责任”,这起案件也因为辩方试图反对橱柜承包商出庭供证而“陷入胶着”。
马来西亚刑法以无罪推定原则为基础,即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被认为是无罪的。
刑事律师拉苏立安说:“辩方无需证明被告是无辜的。纳吉及其律师团队可以继续在案件中保持缄默,因辩方要做的事是对控方所提出的证据提出合理怀疑,以证明其是无辜的。”
他补充,只是一味的否认涉及洗黑钱是无法脱罪的。
接下来的数周,检控官将会继续传召更多证人,据悉将会有50人供证,以提供更多证据。
证人将会接受检控官盘问后,再由辩方进行交叉盘问,之后再由检控官陈词。
在检控官结束案件审讯后,法官将裁决纳吉是否表罪成立。一旦表罪成立,纳吉将被要求自辩。
“辩方将会传召其证人供证,再由检控官交叉盘问,之后由辩方陈词。在辩方陈词后,双方必须就纳吉是否有罪一事向法官提呈结案陈词。”
“如果证据确凿,纳吉将被判有罪。若无法证明,纳吉将会脱罪。”
一旦被判有罪,纳吉仍能够提出上诉,而法官仍能够维持判决直到上诉庭开审。
审讯将于下週一(22日)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