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乡村发展部秘书长父子 收贿罪成判监禁3至5年及罚款

《光华日报》15/11/201800:22

莫哈末阿里夫(中)与长子阿末祖凯里出庭面控。

莫哈末阿里夫(中)与长子阿末祖凯里出庭面控。

(吉隆坡14日讯)前乡村及区域发展部秘书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涉嫌于2年前,教唆长子在沙巴山打根一项电力发展项目收取新币20万元(约62万7636令吉)贿金而被控贪污罪成,周三被判入狱3年及罚款300万令吉。

法官谕令被告若无法缴清罚款,则需以3年监禁取代。

61岁的莫哈末阿里夫与长子阿末朱凯利在地庭双双被判罪成,阿末朱凯利则被判坐牢5年及罚款96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或以10年监禁取代。

莫哈末阿里夫两父子是在去年2月21日被控上法庭,莫哈末阿里夫是被控教唆儿子阿末朱凯利,在2016年8月23日于吉隆坡Royal Lake Club,向Wazli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沙菲安收贿新币20万令吉,以将一项位于山打根价值5750万令吉电供工程,颁发给Eramaz私人有限公司。

他们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24条文下被判刑。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罚款不少过所涉及款项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