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MC:活着进也要活着出 也有好人拘留期间枉死

拉兹苏里安(左起)、西文、西华拉和M.威沙瓦纳登促政府尽早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

(八打灵再也20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的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工作队指出,联邦宪法第5条款阐明,除非依循法律途径,否则没有人的生命或自由能够被剥夺,因此活生生进入警方囚室的人士,都必须活生生地出来。

律师M.威沙瓦纳登促大众消除凡是被警方扣留的都是坏人,必死无疑的既定印象,因为也有好人在拘留中离奇死亡。

M.威沙瓦纳登今日下午在律师公会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工作队在十五碑亚洲学院举办的法治和警察问责制论坛上这么说。

工作队成员拉兹苏里安为论坛主持人,另外两名主讲人是工作队成员西华拉和人民之声执行总监西文。

M.威沙瓦纳登也是消除拘留中的死亡和虐待(EDICT)发起人,他特别提到一宗案例,借以证明也有好人在警方拘留期间枉死。

无辜被扣枉死

他说,一名叫占德拉的人士听到一对异国夫妇决定把孩子送出领养后,转告妻子以便妻子通知其有意领养孩子的兄长。

“占德拉的亲属领养孩子后,竟然发生有关夫妇心有不舍报案指孩子遭人拐带索取赎金,警方因此扣留了占德拉,占德拉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最后在囚室离奇死亡。

“所以遭警方扣留者,应该是活着进去也活着出来。

“还有刑事程序法典334阐明,所以在警方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都必须成立验尸庭来鉴定死因。”

警方问责制需民众支持

M.威沙瓦纳登指出,警方问责制是多方面的问题,每个机构都有其所扮演的角色,包括民众。

西华拉说,缺乏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所有投诉警方人员的案件,最终还是交回警队调查。

他指出,警队不同意成立有关委员会,而且扬言将退出警队和纠察。

“如果没有犯错,为何不接受独立委员会的监督?”

西文说,人民之声需要更多民众的参与和支持,通过更壮大的群体力量来向政府反映有关要求。

他说,人民之声的报告,大部分跟警方处理拘留案件的方式及拘留者死亡事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