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声明本文并非暗示有人贪污,也不是袒护贪污者,纯是就事论事。
话说,雪州希望联盟政府推行一项深得华人好感的政策,哪就是在州内所有华人新村设立兼具国文与华文的双语路牌。
这政策是华人“梦寐以求”的事。
不料,这项深受华人欢迎的政策竟横生枝节,原来是沙登马华区会指该区行动党州议员贪污,“干捞”公款,因为一个路牌竟需上千令吉,别地新村路牌只需五六百令吉,甚至有低至两三百令吉者。
沙登区行动党州议员当然反驳,指出一个路牌不到500令吉,到底谁是谁非,唯有沙登新村居民才知道。
但是我认为沙登马华区会的比较法也不合理,因为在仁嘉隆新村吃一碗面,价钱就比沙登新村便宜多了,同样的一碗面在沙巴却索价十多令吉,可比仁嘉隆新村和沙登贵上几倍,所以不能这样比,何况又不知道各村路牌的品质有什么差异?
不过,更重要的,也是我想表达的是,马华在沙登称霸数十年,州和国议席都是马华的人,风光极了,但始终都没有把双语路牌竖立起来,人家现在竖起双语路牌,而且“9年就做到了”,马华却在鸡蛋里挑骨头,为何不反问自己一声:为什么自己“统治”沙登数十年,却不设立华人“梦寐以求”的双语路牌?
尊重华人政策
其实,兼具国文与爪夷文(爪夷文不是国文)的双语路牌在东海岸触目皆是,在雪州也有,惟马华在沙登新村掌权数十年,就是不设立附加华文的的路牌。
假设现在的雪州仍是国阵执政,我敢断言别说一个路牌上千令吉,即使3000令吉一个,马华也不可能在沙登新村竖起兼具华文的路牌,遑论在全州新村竖立了。
因此,我要同时表达的是应该称赞希望联盟尊重华人的政策,双语路牌再贵,相信作为纳税人的华人,多数都愿意接受,假如有人从中“干捞”,我个人也可以接受。
换言之,重要的是双语路牌之能竖立起来,无须斤斤于“有人贪污”,假如沙登马华区部能在华人占多数的吉隆坡竖立兼具国华文的路牌,就算每个须银5000令吉,我也支持,绝不去质疑“有人贪污”,唯恐的是沙登马华区部即使有这么多钱都办不到,他们只会在别人办到之后就在旁边吹毛求疵吧了。
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国国州议员所领的薪津可说是象征式的,根本就不够开销,这是国州议员公开承认的事实,所以国州议员都必须另辟蹊径找钱补贴家庭与活动开销,于是“过手湿水”,“过河湿脚”已是公开的秘密,或许也可说情非得已吧,请问那些曾经是“尊贵的”的政治人物,你们当年如果一介不取,哪靠什么来过日子?
李敖在“李敖有话说”中说过,贪污也有好处,就是能提高办事效率。
我在此拾李敖的牙慧,改一改说,贪污如果能造福人民,或能尊重到少数族群的权利,这样的贪污也有好处,只要不贪得太过分,我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