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求索路:第十三章(下)

来源:犀乡资讯网    发布于 2016-07-01 00:00作者:editor3

第十三章:国内掀起武装斗争的高潮

第三节 拉让江掀起革命武装斗争高潮
二、诗巫市革命斗争的发展
三、敌我双方采取的斗争策略

二、 诗巫市革命斗争的发展

     一、 城市革命斗争的重要性

中国革命导师毛泽东主席曾说过:“着重武装斗争,不是说可以放弃其他形式的斗争,相反没有武装斗争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斗争相配合,武装斗争就不能取得胜利。着重农村根据地的工作不是说可以放弃城市工作和尚在敌人统治下的其他广大农村中工作,相反没有城市工作,农村根据地就处于孤立,革命就会失败,而且革命的最后目的,就不能达此目的。”不论是革命的初期,抑或是武装斗争开展之后,我们都不能忽视城市革命斗争的重要性。

诗巫市是拉让江区域中心,它又是拉让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而且是拉让江区革命的发源地。在砂拉越范围来说,古晋是首府,它是第一个城市,也是第一个革命的发源地,由此,它把革命斗争传播到诗巫和其他地区。革命斗争首先由城市的学运开始,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首先为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所接受,学校成为培养干部的场所,然后再输送到各部门和各单位去。为了突破公开工作一环,带动全国政治形势的发展,首先在古晋、诗巫市筹建公开政党——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然后由这个“中心”,再逐步发展到其他市镇和各民族的农村中去,形成城乡联成一气、蓬蓬勃勃的政治局面。在武装斗争开展之后,城市就成了各条战线,特别是农村武装斗争的人力、物力、经济的重要供应地。再说,随着农村经济衰退,城市工业的逐步兴起,大批青年势必涌向城市,工人的队伍必将进一步增長。城市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

     二、 诗巫市革命斗争的发展

随着农村武装斗争逐步向前发展,城市和郊区的群众也进一步被动员起来,而且也发展了新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普通市民同情支持革命,有的知识教育界、商界、政府公务员,以及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也开始在道义上不同程度支持革命。为了配合进行城市统一战线工作,我们出版《少先报》和《学生报》。当时城市革命力量比较强还是学运,特别是中华中学、公教中学和黄乃裳中学,其他中学也是有一些力量。这些学运的骨干力量有些转入地下,有的转入半地下,他们在侨南、大群、南山、女皇道(即现在的敦哈志奥本路)乌也路2、3哩处设下小组非法战斗驻地,化白出去工作,回到驻地就是半武装、地下非法战斗人员。我们工作或活动的形式是公开和秘密的结合、半武装与非武装的结合。这种工作或活动形式比较机动灵活,有利于工作的进行。

1971年3月30日,党组织提出大力反对反动色情的殖民地文化运动为城市的革命中心任务。5月17日,诗巫市统一打一场反黄标语战,掀起反黄的序幕。不幸的,这次部署计划已失风露馅,在伊丽沙白学校执行反黄任务的、手无寸铁的李钟焕与江泽善同志被敌人枪杀了。周玉麟学校和公教中学等处的同志也遭射击,所幸未击中。

提出这一项中心任务,是基于长期来统治阶级通过奴化教育和灌输色情思想来腐蚀和奴化年轻的一代,使他们身受毒害,甚至堕落为颓废的一群,为了拯救新的一代,就必须砸碎这个套在他们身上的精神枷锁。我们号召大家动员起来,广泛的张贴标语、张贴传单、写信给报馆、唱片商、书店、电影院等,希望他们不要当反动派的帮凶、有意无意的散播黄色毒素,来荼毒青少年,危害整个社会。开展反黄运动,不但是炮打殖民地的奴化思想,也是在上层建筑领域里对反动阶级开展意识形态的斗争。将近两年里,在诗巫市总共张贴、散发和寄出24种以上的文告、传单、书信、大字报等,数量达数万份以上。武装同志曾大胆在郊区如东山小学与侨南小学进行反黄文娱演出,学运同志曾召集20多位学生在飞机场附近和女皇道后芭等地举行联欢会。通过反黄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掀起了一场大力批判和反对色情文化的群众性斗争,打击了色情文化及其毒害下所形成的一股歪风逆流,打击了敌人及殖民文化教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发扬了健康文艺,宣扬了毛泽东思想;进一步唤醒、提高城市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这场由诗巫市带头掀起的反黄运动逐步推广发展到农村,也在农村广泛开展反黄运动,城乡互相呼应,联成一片,掀起了整个拉让江的反黄运动。当然在反黄运动的高潮时期,在某些地区也犯上过激过左的错误,例如砸唱片,焚燒黃色書刊等,引起有些群众不滿。

1973年初,在城市也开展“二反一提”(反对增税,反对物价上涨,提高土产价格或提高工人工资)运动,我们也发了10种以上关于这方面的传单,群众反映良好。

标语战是城市斗争的一个特色,它形式多样、及时轰动又是揭露打击敌人、为我宣传教育的一种武器。标语战有时是挂红旗,红旗(有党旗和军旗)约有2尺 x 3尺,上端用一条木棍穿过,一条约4尺的绳子,两头分别绑住木棍的各端,再拿一条从电线到地面约一倍长的尼龙绳子,绑住木棍和绳子的中间。胆大心细、手脚灵活的城市同志,只要把尼龙绳子绑住石子丢上越过电线,把红旗拉上电线绑住,不到2分钟,就挂在市中心的电线上空。我们经常是挂在公教中学到巴拉路这一段,即南兰律路头的汇合处,极為显目。有时在标语或红旗下面放置个罐子,有时軍警忙整个上午才除掉“障碍”,很是狼狈。有时城郊采取统一时间、统一的标语战行动,天一亮可以看到马路、墙壁……用漆写着显眼夺目的标语;有时横幅布条天空挂,直写标语贴在商店、学校、码头、公共场所……传单、标语散发在马路、住宅、商店等各个角落。1971年10月后,城市同志采取一种统一突击标语战,即大白
天参加散发传单的同志把自己的脸蒙上假面具,各分配二、三位同志到一间中学,乘上课时突击到学校去散发给每一班的师生。其中在籍的学生(如张丽珍)有时也参加标语战,他们去别校散发了传单,脱下面具,又回到自己学校上课。有时统一行动去工厂分散传单。标语战平均每个月开展一次。三年多来,我们同志共贴、发、寄70种以上的文告、传单书信、大字报等,数量在10万份以上。通过标语战,更好的宣传、贯彻革命组织的政策,提高革命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有力地揭露、批判和打击敌人,教育、鼓舞和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觉悟;钳制了敌人,分散了敌人的注意力,支援与配合武装斗争。

在城市革命斗争发展的三年多,城市的学运仍然起着培养干 部和输送干部的作用。三年多,诗巫市输送了40多位同志到其他的农村单位去参军,呈上10多万元经济,提供药品等大批的物资,支援与配合农村的武装斗争。

农村的武装斗争打得“砰砰”响,诗巫市也不甘落后,城市也开展游击斗争。诗巫市同志用土炮去炮轰海军基地,並炸伤一个敌兵,也曾经用土制地雷去炸警察署。当敌人张罗特务分子到处侦察同志活动和破坏革命时,诗巫市同志就开展对敌特的斗争,在那几年,在市区和郊区处决了整10个反动特务分子。其中一次,黄仕武与吴祯和两位同志深入市区打死十分猖狂又罪大恶极的黄德锋警长,捷报传来城乡广大群众无不欢欣鼓舞,称赞“杀得好!”又有一次在新珠山一带开展杀敌夺武行动,由于轻敌与情况突变,反而使黄仕武与包振鸿两位同志,由于受到恰巧经过的军车上的敌军袭击而英勇牺牲。

随着诗巫市革命斗争日益发展,当局不能不采取对策进行反击;它们增派军警特务,设搜查站和加紧巡逻,加强收集革命情报,进行户口调查,组织“自卫团”,在市区与郊区进行夜间巡逻,和开展反革命的心理战,等等。

其中敌人在1970年12月尾,有搞两次突击集中搜查。一次在新珠山,另一次把黄梨园一带群众全部集中到益智小学。在这次突击集中搜查中,碰巧诗巫市主要负责人叶俊杰路过这一带也被集中搜查而导致被捕。

叶俊杰被捕后,黄理生带了他的身边工作人员来到诗巫市郊,接替叶的工作。经过半年多后, 黄又倒回下游武工队, 王连贵接替这个空缺。

OMT武工队部队同志曾跟诗巫郊区同志结合一段时间。随着诗巫一位学运负责人俞贤团因枪支意外走火牺牲,林秋梅接替他的工作几个月后又调去下游第四军分区。实际上1972年之后,诗巫市的工作,主要是由卢友爱直接负责。

     三、 开展“诛达”行动

乘着强劲的农村武装斗争的东风,城市也扬起了革命航船的风帆,乘风破浪前进。除了城市群众支持革命之外,也有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看到革命有力量,也倾向革命这方面,即使不支持革命的,也不敢讲不利革命的话,也不敢表示不支持或反对革命的态度。有时城市的“小女将”在大庭广众面前宣扬革命道理,这些“大人物”也在旁倾听。这样,诗巫市斗争高涨时期,大多数的城市各阶级各阶层的群众表示同情支持革命:杂货店供应米粮杂货;书店供应纸张、油墨、印刷品;有些医生供应药品。免费诊疗(包括黄x开当时也是如此),甚至帮忙训练和给予医术指导;有些知识分子主动向革命出谋献策,刘贤任老校长帮忙写封面“学生报”三个大字……;更多城市群众以经济支援革命斗争。根据警方调查透露,拉让江革命组织的经济主要来源於诗巫。

所有这些,反动派看在眼里,恨在心里,总想伺机进行反扑,狠狠的进行镇压与打击。1972年3月尾,当局宣布拉让江地区为“拉让江特别保安区”,倾全力要摧毁与消灭拉让江的革命武装斗争。直到1973年7-8月,城市有一些革命同志先后被捕,在敌人威迫利诱下,有的出卖了组织秘密。搜集到这些城市的情报,耶谷政府於是在9月22日宣布进行“诛达”行动(Operation Of Judas),援引公安法令一举逮捕包括律师、医生、绘测师、木材商、商家老板等29名城市知名人士。他们是:陈则颂、林恩洲、赵增荣、丁永超、郑传景、许如顺、丁仲敏、柳承彬、黄聿杰、许庆南、魏顺莲( 黄中的教师)、郑元石、黄礼秋(商家老板,也是市郊保干)、叶立德、刘其凤、陈国侨、萧招冬、吴庆发、李培新、黄江涵、周振裔、何余厚、刘文华、何仕松、何有明、萧孝江、黄和顺(曾担任国会议员)、许家栋和林鹏寿。城市响起一声霹雳,震撼遐迩,无数人既感到鼓舞,鼓舞的是这些有钱有社会地位的人都同情支持革命,且感到打击,打击的是,叛徒出卖了革命情报,革命又遭到了新的损失。

以诗巫郊区后埔港、南山为主要活动基地的 9.30特工队,於1972年,内部就陆续出现分化淘汰,敌人借机大造反革命的心理战,他们就利用这些叛徒对诗巫市和OMT武工队进行反攻。到了1973年下半年,诗巫市又有公开同志和半非法战斗的同志先后被捕,也有同志被敌奸陷害,也有一些同志在锄奸反霸斗争中牺牲, 城市革命斗争开始出现退潮。由于城市同志犯有“左”倾冒进倾向,不能见好就收,不能主动进攻到一定时候停止进攻,或在敌人进攻之际主动后撤,也没做到及时把已暴露的积极分子全部隐蔽起来,而导致更多的损失。在“斯里阿曼”谈判前夕,还有几位离队投敌,“斯里阿曼”谈判之后,诗巫市的革命斗争走向了低潮。

     三、 敌我双方采取的策略

敌我双方力量的增减和对比是在斗争中不断地转化。当我方的革命力量在不断增长,而对方又面对有增无减的进攻与压力之际,他们必然要调整策略,以期压倒我们,达到更好的掌握斗争的主动权与控制权。

自从在拉让江广泛开展武装斗争之后,斗争的浪涛席卷全江地区,敌人基本上是采取这样的斗争策略对付我们:

          一、 不断地采取军事行动

军队和警察是统治集团的国家暴力机构的首要支柱,是他们用以对付与镇压人民武装反抗的重要工具。可以说,那里有人民武装出现,军警就派到那里;那里有战斗,他们就调兵遣将,飞机大炮齐动员;人民武装走到那里,就跟到那里,而且紧追不舍,非消灭不可。

早在国內未进行武装斗争之前,反动军警就到处追捕地下分子,甚至格杀勿论。在拉让江地区,早在汶莱事件之后,反动派就大动干戈,到处出动军警追捕地下革命分子。1964年2月1日,泗里街池守光同志是拉让江第一位被枪杀的烈士。他手无寸铁, 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 竟被英帝的雇佣军——辜加兵射杀而死!1964年泗里街的王仰仁同志在转入地下后被捕。在狱中,由于他不屈服而被活活严行酷打至死。1967年初,陈明存同志在泗里街的隐藏点被敌兵伏击身亡。

拉让江各武工队才成立,在民族区进行活动就面对敌人的军事进攻。在中游,1969年初在敌人的军事“围剿”中,武工队长周天来、宣委邱亚陶(蔡铁军)等6位同志都先后牺牲了。O(Oya)河武工队成立,武工队长蔡家布(纪平)才第二次进民族区也驳火牺牲了。下游武工队1969年头成立,8月8日反动当局就发动了“双网”行动,在泗里街进行大“围剿”,在陷害分子配合下,到了年底,沈耀斌武工队长等11位同志先后牺牲。

1971年8月8日, 反动当局在诗巫县开展所谓“牙由”军事行动(Ngayau——意为“追击”),并配合全日戒严。这一年,虽然拉让江地区有25位同志牺牲,也有9位群众被敌人惨无人道的杀害,却不能阻止城乡的革命武装斗争的进一步发展。

1972年8月8日,反动当局又在拉让江地区开展所谓“捧碰”军事行动(Pumpong——意为“砍头”)。这一年,敌人更加重视拉让江地区的武装斗争,宣布本地区为“特别保安区”,除了保持军事进攻之外,还调整与加强了各种反动统治。

军事行动一展开,通常紧接着伴随而来的是全日24小时戒严,即使全日戒严解除了,还保持夜间12小时不等的宵禁。在那激烈斗争的年代,可谓戒严不断,宵禁不止,给人民极大的不便与痛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70年8月22日在诗巫市对面的宋溪美禄一带所实施的74天24小时戒严,时间之久,在北加史上是仅有的!反动当局想要在这里重演在第一省年初二月的“巨网”行动,但他们没有得逞。此次军事行动造成三个同志牺牲,个别同志被捕,绝大部分同志都突围成功,或在本地区坚持与敌周旋、胜利保存下来。除了戒严、军事进攻,它们先后在光民中学和光华中学召开反共群众集会。此外,反动当局还在戒严区成立了几个区的反共组织——“维治协理事会”。理事会负责所属范围的各坡负责人,各坡约每10家一组,由组长负责,并对理事会负责。一家出事,全组都有责任,一组出事,其他组也有责任,彼此连成一片。敌人成立这一反共组织,在于威胁群众自己进行反共,彼此监视,防止涉及革命活动,对政府效忠。初时这一反共组织有一些作用,但在戒严解除后,由于不得民心,也在我军的压力之下,逐渐自动解散了。

在大规模军事行动之后,他们也用小股兵力,进行反游击战术,或长期围困我们。

敌人为了应付不断升温升级的人民武装斗争的烈火,他们在本地招兵买马,也增加外援。仅在1973年5月尾,从马来亚就调来了第5营皇家马来军团。

他们还实行“堡垒”策略,不仅在游击区安兵扎寨,也在非游击区如第四、五省建哨站,他们决定要在全砂拉越建军警哨站38个,把革命基地与革命活动范围划入其重重包围的内线作战之中。

此外,1972年某军事指挥官提出什么“新战略”,即实行天空直升机和江上的炮艇相配合,支援地面的战斗部队。

在战火燃燒的岁月,人民武装有時在大路打伏击战,使敌兵在大路活动缺乏安全感。他们蛮横地命令群众清除大路50码以内的路边杂草灌木;限14天内必须执行命令,否则一天要罚款100元。但人民群众无视什么“命令”,却听之任之,反动派最后只得不了了之。

          二、1972年3月26日,当局宣布拉让江为“特别保安区”( 简称为RASCOM)。他们加强各军事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协作: 即军事、警察与民事,成立“拉士贡”委员会,要协同统一指挥作战;砂拉越首席部长任州行动主任全权统率作战,有权采取一切他认为必须采取的行动;中央政府给予州政府一切支援,以全力对抗北加共产党及其北加人民军。要军队派军队,要钱送钱,州政府要什么,中央政府就给什么。看来, 他们是下了铁心,全力以赴对付拉让江的革命武装斗争,不达到消灭之誓不罢休。

在调整和制定(或加强)应付措施上,他们提出了对付拉让江武装斗争的 5大方针:

(1)建立“新村”

面对日趋严峻的武装斗争局面,敌人有计划像第一省那样在拉让江华区建新村,但还未实行。他们除了没有间断地陆续逮捕革命同志与群众之外,从1969年起,他们就先后把泗、丹和巫各地的有关革命群众迫迁进第一省的“新村”,以断绝军民的鱼水关系。

1972年,敌人在拉让江中游的Ng Dap、牛麻(Ngemah)的河口南光( Ngugun)和河尾查苟 (Jagau)建立二个徒置区“新村”,把几十座牛麻与Poi的伊班群众全部强行迁进。1972年2-3月,在OMT的乌也路30哩破坏了敌人的公务局车辆和在乌也河尾处决了本古鲁曼之后, 敌人就在史瓜奥(Ulu Sekuau)建“新村”,硬把达斗河尾60家二座长屋和OYA河尾的6座长屋迫进史瓜奥“新村”。敌人也有强迫加拿逸卡巴(Kabah)河和Tada河的十几座长屋群众搬进Ng Tada,但受到坚决抵制,只得不了了之。

总之, 从1972年到1975年,在OMT和中游两个单位, 有74座长屋的1154家全部人口7649人被逼迁至5个伊班“新村”。在有的徒置区内,建有小学、教堂、医疗所、军警哨站,提供水电。敌人采取这些隔离措施,会给我们民族工作同志带来活动与粮食供应等一些困难。广大伊班群众被迫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长屋,离开辛勤耕耘的家园,离开赖以生存的森林,强行集中在狭窄的小天地,生活靠什么?反动派口口声声安抚群众说:“徒置计划目的之一是为了改良居民的生活水准及生活素质。”我们可以想象,农民离开了自己耕种的土地,当局又没有提供更好的职业出路,所谓“改良生活水准与素质”,只是缘木求鱼!

     (2) 自卫团武装

反动派在革命战争中也开始认识到,要对付人民武装的反抗,单靠军警,而没有广大民众的支援配合,是不够的。因而,他们在混合区与民族区收买与组织地方民防队配合正规军作战。在大小城市,反动派重视组织所谓“自卫团”,把枪支主要发给马来人和少數较反动的长屋的伊班人。在农村成立“自卫团”并接受简单的训练。据报导,1972年4月22 日,在诗巫召集有3千名以上的自卫团,同年5月6日,在诗巫、民丹、沐胶等81处召集有10040名自卫团,发枪支并给他们训练。反动派夸下海口说,“自卫团的目标是达到5万人”( 到1982年, 只召收到25500名) , 但在推动城乡华族群众参加“自卫团”受到抵制。在诗巫市,也有号召市民在晚间巡逻,反应冷淡,后来也不了了之。

     (3)加强反革命心理战

1972年“拉士贡”成立之后,当局显著的一个策略改变,就是由过去以军事进攻为主,逐渐转为以政治进攻为主。所谓“政治”,就是搞反革命心理战,致力于经济发展,即争取時间為大财团佈置砍伐森林,种植油棕,从中也无形中为土著和农村农民带耒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发展,并藉此努力争取民心。以政治进攻为主,并不是放弃军事上的进攻,相反有时某个阶段还是以军事进攻为主,有时两者并重,但整个来讲,他们开始更重视反革命政治的作用。

在1972年之前与之后的对比,在这之前,反动军警残暴杀害群众较多,而之后则较少。在反革命战争实践中他们吸取经验,杀人无多大好处,杀人越多反而可能激起人民更大不满、更大的仇恨,因而对惨杀群众的反动士兵进行了告诫,在军队内部并作了一定的纪律整顿。同样的,与其军事手段消灭共产党人与革命军人的肉体,不如在政治与士气上削弱之,甚至瓦解其斗志,让其自行屈服投诚,这才是上策,才是真正的胜利,比起军事它不用花费很大的气力且能取得更大的胜利。

反动当局更加重视搞反革命的心理战,全年散发了约几十种的反革命传单,有时仅仅一个月就投下350000份传单。每当一位同志牺牲,他们可以散发传单,散布什么“不听劝告的结果落个悲惨的下场!”又发一种什么“若再不出来,XX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的传单。若有一个同志投诚,他们可以大作文章,敌人可利用他通过电台、报纸、传单、反共集会等形式,大肆告诫坚持斗争的同志要“崖悬勒马,回头是岸!”当人民武装处决一位特务分子,他们又会通过各种媒体,咒骂什么“共产恐怖分子惨无人道杀害手无寸铁的无辜良民百姓……”若狱中释放一批政治拘留者,就有可能召开个记者招待会, 强迫发表什么“共产主义不适合本国的国情, 武装斗争没有前途……”等等。反动当局可以在某一坡逮捕一批群众,进行盘问、拷打、威迫和利诱之后释放,再来个集体“声明”,声明“与共产党一刀两断,不再受恐怖分子的欺骗”云云。他们还利用部分同志的亲朋戚友,通过传播媒体,呼吁我们什么“放弃无谓的斗争,赶快弃暗投明,与家人团聚……”。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搞反革命心理战,这是反动派惯用的伎俩,也形成了一种对付革命的政策。对革命意志薄弱者和动摇者,它就会产生一些作用;对不明真相者或觉悟低者,长期也会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革命有坚强的信念和决心为祖国独立、民族解放及人民幸福而斗争的共产党人与革命者是不会产生作用的;相反有时是起着反面教材的作用。

     (4)控制学生
学生在革命斗争中往往起着先锋的作用;革命队伍的高级领导人也多来自学生;革命队伍中不少是学生。因而,反动当局想方设法对学生进行控制:对他们灌输奴化教育,和进行色情思想的腐蚀与荼毒;对进步的学生与教师则进行恐吓与逮捕。1972年3月22日,反动当局开展了所谓“毕德“行动,在第一、二、三与四省逮捕了一百多名教师与学生;然后威迫一些师生在学校、在公共场所或通过媒体,说什么“以往受共产党恐怖分子的甜言蜜语所误导”, 劝大家“不要再陷入共产分子的圈套, 要认清恐怖分子的狰狞面目……”;反动派也重视在中小学举办什么“防止共产分子渗透学校的展览会”,也有利用“自新人士”在会上散播反共反革命反人民的陈词烂调的,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敌人控制学生,很明显,他们是要切断革命队伍的人力和兵员的来源之一,削弱革命队伍的发展壮大。

     (5)搞发展

我们革命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解放与提高生产力,在解决人民吃饭问题的同时,要不断改善提高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照顾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反人民的政权尽管本质上是反人民的,但权宜之计,在搞经济发展的同时,可以搞点人民的福利。他们可以减少扩军备战,省下一批经济搞发展,也可以从五年马来西亚计划中拨出一笔款项来发展,用来改善城乡的基本设施,降低人民的贫穷率。他们通过“改良主义”政策,转移人民的视线,遏制革命武装斗争的发展。

反动当局搞发展,尽管根本的动机不是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但却是对付革命的一种有效策略。后来实践证明,他们搞发展,是有作用的,对人民会起安抚和转移视线的作用,可以緩和跟人民之间的矛盾冲突。

三、 搞民事服务

反动派也打着“为人民服务”的牌子, 搞些这样那样的民事服务。1972年2月4日,他们在加拿逸开展个所谓“砂叻”行动。他们成立了民事行动组。走下乡村跟居民生活在一起。他们起着政府与人民的沟通的桥梁作用。他们带着药品与针筒为群众看病;他们指导村民如何提高生产力,改善生活;他们指导村民如何实行家庭计划,如何养育婴孩,……等等。

他们也学我们为伊班群众医病的做法,搞“飞行医生”,偶尔用直升机到偏远长屋分药治病。还设立15处固定和5处流动药局,提供医疗帮助。

尽管反动派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他们这样做作,会起一些蒙骗作用,对争取民心是有好处的。

     四、 实行粮食管制

他们规定所有从事“统制品”买卖的商人必须申请执照,並做記录,将受糧食統制部官员的定期检查.

     五、 户口调查

在於瞭解 Rascom地区人民进出的流动情况,以阻止他们提供匿藏处或粮食给共产党。

六、在政治上,他们把民族资产阶级争取过去,把人联党纳入联合政府;另一方面,在城市开展“诛达”行动,破坏我们的统一战线。

我们采取的主要斗争策略:(1)以华区为基地,逐步开展混合区和深入民族区工作;(2)加强内外的思想政治工作,揭露与反击敌人的反革命宣传;(3)采取突击宣传和广泛活动的形式,扩大我们的政治影响力;(4)面对敌人的“围剿”,我们采取潜伏,突围转移和开展战斗等的办法,达到保存自己,破坏敌人的军事进攻;(5)必要时开展一些战斗,以骚扰战、麻雀战、地雷战与伏击战打击敌人;(6)对特务分子破坏分子要进行镇压,警告,要给予罚款、迫迁,甚至处决;(7)努力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克服敌人给我们所带来的困难。

 (附录一)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建党宣言和章程


1. 建党宣言(1965年)

加里曼丹是一个土地辽阔,资源丰富的宝岛。16世纪以来,它就成为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争夺对象。由于岛上各民族人民的英勇反抗,殖民主义者一直对侵占这个地方视为畏途、直至19世纪英荷殖民主义者对北加各国的瓜分才成为定局,英殖民主义者在这个岛的北部地区,先后把汶莱沦为保护国。把砂拉越和沙巴变成了殖民地。北加里曼丹就是这三个地区的总称。

在英帝国主义侵占的100多年中,北加里曼丹各民族人民拿起简陋的武器,进行英勇的反抗,一直没有停止过斗争。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占期间,北加里曼丹人民自己组织起来,上山打游击。可是日本帝国主义一投降,逃之夭夭的英帝国主义又重新回来,霸占了北加里曼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人民反帝反殖斗争的高潮影响下,北加里曼丹人民的政治觉悟日益提高。

中国革命在1949年的伟大胜利,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北加里曼丹的传播,有力的推动了北加里曼丹人民的反帝反殖斗争。1951年,我国爆发了一场反对帝国主义的奴化教育的“10.29”学生运动,这个运动后来发展成为大规模的反帝反殖斗争。

在“10.29”运动,一批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开始有组织地在广大群众中传播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逐步走上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这标志著我国无产阶级已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这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与我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开始。在这个基础上,1953年7月,在马来亚共产党的协助下, 一个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的革命组织——砂拉越解放同盟成立了。从此,我国人民反对英帝国主义和争取民族独立的革命斗争,就在砂拉越解放同盟的统一领导下,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1962年12月8日,汶莱人民举行武装起义,反对把汶莱、砂拉越和沙巴并入新殖民主义体制——“马来西亚”,提出建立一个新北加里曼丹的口号,这一斗争得到砂拉越和沙巴人民的积极支持。然而,英帝国主义却对人民的要求置之不理,于1963年9月16日强行把砂拉越和沙巴并入了“马来西亚”。

这就使敌我矛盾更加尖锐起来。于是一场大规模的反对英帝国主义和“马来西亚”封建官僚买办集团的武装斗争在全北加里曼丹迅速发展起来。

为适应武装斗争和统战工作的需要,在砂拉越解放同盟的领导下,于1964年8月18日,组织了北加里曼丹民族解放同盟,进一步广泛地把各阶层,各民族,各宗教信仰的人民团结到反对帝国主义和“马来西亚”的武装斗争行列中来。

1965年9月19日,砂拉越解放同盟召开了中央扩大会议,会议肯定了砂拉越解放同盟10几年来,在领导北加里曼丹革命运动中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同时指出:

(1) 我国革命斗争形势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英帝国主义和马来西亚封建官僚买办集团正在越来越疯狂地镇压我国人民
的革命斗争。继续由砂拉越解放同盟来领导当前的革命斗争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求了。为了更好地把人民团结起来,进行革命的武装斗争,并把这一斗争坚持到底,必须要有一个最能代表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革命组织来领导我国的革命斗争。在我们的时代——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这个领导任务只能由无产阶级政党肩负起来,革命才能取得彻底胜利。

(2) 我国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群众,在砂拉越解放同盟领导下,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哺育下,十多年
来为争取民族独立,和敌人进行了一系列顽强的针锋相对的斗争,特别是最近几年来的武装斗争,经过了严峻的锻炼。这表明, 在我国建立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基础已经具备。

(3) 10多年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已经经历了一定的考验;我
国革命者已经有了一定的组织工作、思想教育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公开和秘密工作、以及最近几年来的军事工作经验。这就在思想上和干部上,为成立一个能够率领各被压迫阶级人民群众向敌人冲锋陷阵的无产阶级政党准备了条件。会议最后一致通过解散砂拉越解放同盟,成立北加里曼丹共产党。

这样,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就在武装的烈火中诞生了。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公开声明,它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它坚持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和北加里曼丹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党的最低纲领是实现北加里曼丹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彻底粉碎帝国主义、马来西亚封建官僚买办集团及其走狗对北加里曼丹的统治;最高纲领是彻底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一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既有区别,又是互相联系的。革命既要分阶段进行,又要不断地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则是无产阶级为过渡到共产主义而进行的革命。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准备,后者是前者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不能超越历史阶段,现在就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也不能在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就停止前进。

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由于我国的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他们是不可能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这个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领导才能得胜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的动力应该包括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进步人士。由于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而极为贫困的山区各民族农民中的绝大部分。因此,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边区各民族农民则是革命的决定力量。

党要明确指出,要胜利地领导这场新民主主义革命就必须要有一个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经常进行自我批评的,有严格纪律的无产阶级政党;要有一个这样的党领导的,有高度政治觉悟的人民军队;要有一个由这样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能广泛团结一切革命阶级和派别的统一战线。

北加里曼丹的革命实践证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就是动员城乡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人民战争,以革命的武装战胜反革命武装的道路;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建立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

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机会主义路线,坚持以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基础的方针,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革命力量才能巩固和发展。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把实现人民的下列要求作为斗争纲领:

(1) 打倒帝国主义、打倒专制独裁的马来西亚封建官僚买办集团,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繁荣的北加里曼丹。

(2) 彻底取缔外国垄断资本和国内官僚买办的一切特权,扶植民族工商业者,保留他们的合法权益。

(3) 反对民族沙文主义,废除破坏民族团结的政策。

(4) 在统一的北加里曼丹的基础上,满足各民族人民的要求。

(5) 保障工人就业权利,改善工人生活,救济失业工人。

(6) 确认山区各民族农民和其他贫苦农民自由开发土地的权利,维护广大农民拥有土地和使用土地的权利。

(7) 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山区各民族人民战胜疾病、天灾、人祸。

(8) 维护渔民的切身利益和生存权利。

(9) 保障各行业雇员、机关职员、自由职业者、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充分就业和自由经营的权利。

(10)保护妇女和青少年的利益,实践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使青少年得到有益的教育。

(11)禁止高利贷,取消不合理的债务;实行公平买卖;贯彻减租、减息、减税的政策。

(12)完全废除殖民主义、民族沙文主义的文化教育政策;允许人民自由使用自己民族的语言,自由发展自己同其他文化教育。

(13) 确保信仰宗教的自由。

(14) 保障人民的言论、集会、出版、结社和示威游行的自由。

今天,北加里曼丹共产党正在领导著一场为实现上述纲领而进行的轰轰烈烈的革命武装斗争。

我们将支持一切政党,人民团体和个人有利于实现上述纲领的进步主张,并愿意和他们共同奋斗。

北加里曼丹人民和马来亚以及印度尼西亚人民都有著共同的敌人,三国人民一向互相同情,互相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和马来亚共产党以及印度尼西亚共产党密切合作,为打倒共同的敌人并肩战斗。

今天,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正在经历著一场大论战,各国马克思列宁主义队伍正在经受一场严峻的考验,做为一个新的无产阶级政党,我们有必要表明我们和修正主义者在下列几个问题上的不同看法:

我们认为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的普遍规律,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革命的武装斗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社会主义。

我们认为,一切政党都有鲜明的阶级性,从来没有任何政党是超阶级的。在今天的世界上,一个党如果不是无产阶级的党就必然是资产阶级的党。所谓“全民党”实际上就是资产阶级的法西斯党。

我们认为,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专政机构。在我们这个时候,一个国家如果不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就必然要实行资产阶级专政。所谓“全民国家”实际上就是享有特权的新兴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的国家。

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争取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和平共处,是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战争政策。这是符合世界人民革命斗争利益的。但不能把和平共处做为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从而把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阶级界线抹掉,社会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只能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

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著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只有加强无产阶级政党,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继续革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各项问题,才能最后彻底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实现共产主义。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将同全世界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团结在一起,同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团结在一起,为打倒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打倒以苏修叛徒为中心的修正主义,打倒各国反动派,为使整个人类都得到解放而奋斗到底。

2.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和北加里曼丹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的最低纲领是实现北加里曼丹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彻底粉碎帝国主义,“马来西亚”封建官僚买办集团及其走狗对北加里曼丹的统治。最高纲领是彻底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北加里曼丹的革命动力是:

(一)无产阶级。这个阶级是和大工业生产相联系的新生产力的代表, 然而却受到最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他们是最有政治远见,最有组织纪律性,最富有革命彻底性,是最大公无私,最能战斗的阶级,他们是我们革命的领导阶级。

(二)农民。我国农民生活贫困,占人口的大多数。是革命的主力军;山区各民族人民则是最贫苦的农民,占农民人口的绝大部分。强烈要求改变现状,是革命的决定性力量。

(三)小资产阶级。这个阶级的经济地位摇摆不定,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他们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

(四)民族资产阶级。这个阶级既受到帝国主义,又受到封建官僚买办阶级的双重打击。他们寻求政治出路,对革命具有矛盾的态度。他们是一个动摇不定的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

新民民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就是动员城乡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人民战争,以革命的武装战胜反革命的武装的道路,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

要胜利地领导这场新民主主义革命就必须要有一个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经常进行自我批评的,有严格纪律的无产阶级政党;要有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有高度政治觉悟的人民军队;要有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能广泛团结一切革命阶级和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

必须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机会主义路线,坚持以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基础的方针,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革命力量才能巩固和发展。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坚决同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政党团结在一起,同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团结在一起,要打倒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打倒以苏修叛徒集团为中心的现代修正主义,打倒各国反动派,为使整个人类都得到解放而奋斗到底。

第二章 党员

第一条: 北加里曼丹工人、农民、革命军人和其他分子,承认党章,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 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执行党的纪律,缴纳党费,年龄在十八岁以上者可成为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党员。

第二条: 申请入党的人,必须个别履行入党手续,由党员二人介绍,填写入党申请书。经支部审查, 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支部大会通过和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才能入党。

第三条: 入党预备期:

(1) 工人、雇农、贫农、革命军人入党须预备期一年,才能转为正式党员。

(2) 中农、学生、低级职员、知识分子入党须经预备期一年半,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3) 其他成分的人入党须经预备期两年,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第四条: 脱离其他政党申请入党的人,其普通成员须经省委员会或相当于该委员会的党组织批准,其高级负责人员则须经中央批准,才能入党。

第五条: 党员必须做到:

(1)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 团结大多数人,不搞分裂;

(4) 光明正大,不搞阴谋诡计;

(5) 密切联系群众,有事和群众商量;

(6) 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7) 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

(8) 保守党的机密,捍卫党的利益。

第六条: 党员有下列的权利:

(1) 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方针、政策等问题的讨论;

(2) 向党的各级领导人,各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批评和建议;

(3) 党内选举权,被选举权,申诉权和各项会议上的表决权。

党的各级组织应当尊重党员的这些权利,党员应当应用自己的权利,以利于党的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 预备党员除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外,其他义务和权利都和党员一样。

第八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经支部大会的决定和上一级党委员的批准后, 可以转为正式党员, 或延长预备期, 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九条: 党员的党龄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十条: 党员没有正当的理由,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即可被认为自行退党。党员意志衰退,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可劝其退党。党员要求退党,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上一级 党的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党的组织原则

第十一条: 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和集中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著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高度的民主,就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任何革命政党,要达到真正的团结和统一,就须要有正确的集中;一个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要率领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步调一致地同敌人作拼死的斗争,并取得革命的胜利,就需要有高度的集中。

全党必须服从统一的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有权越级直至向中央和中央主席报告。

党各级领导机构要经常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决不允许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十二条: 武装部队,共产主义青年团及其他革命群众组织,都应该接受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属于全党全国性的问题,党内各级组织和领导人除在会议上讨论和向中央提出建议外,不得自由散布意见 和作出决定,属于地方性的问题,党的地方组织作出的决定,不得和中央及上级组织的决定相抵触。

第十四条: 党内不允许非组织的小集团的派别活动,不允许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

第四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五条: 党的最高组织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党的中央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在不具备条件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可以召开委员会的扩大会议。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产生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在主席,副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得设立中央代表机构和办事处。

第五章 党的地方和部队组织

第十八条: 党的县以上, 人民武装中队以上的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地方和部队,各级党的委员会由该单位代表大会产生, 或由党的上级组织指定。地方和部队各级党的委员会产生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第六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十九条: 厂矿企业、种植园、农村、长屋、学校、人民武装等基层单位一般设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出,在特殊情况下,则由党的上级组织指定,其任期为一年。

第二十条: 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 领导党员和革命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 经常对党员和革命群众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 方面的教育,带领他们向群众宣传党的纲领 和政策,发动群众参加人民战争;

(3)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4) 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5) 发展新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经常整顿党的组 织,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

(6) 开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七章 党外组织中的党小组

第二十一条: 在党外任何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有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三人或三人以上者即设立党小组。

党小组的任务是在各该组织中, 为加强党的方针政策而工作。

党小组的成员由相当的党领导机构指定。

党小组必须在一切问题上服从相当的党领导机构的领导。

第八章 表扬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 党员和党组织在对敌斗争中、工作中、学习中有出色表现者都应给予表扬。

第二十三条: 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由党的各级组织,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具体情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藉的处分。党员留党查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在留党查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 对党员的处分须经支部大会通过;开除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党籍则需经上一级委员会的批准。

第二十五条: 证据确凿的叛徒、特务、蜕化变质分子、积极异已分子应清除出党,并不准重新入党。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中央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根据党章规定各种细则。

第二十七条: 中央委员会有权阐释党章。

 

(附录二)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声明(1974年9月19日)


为适应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砂拉越解放同盟于1965年9月17日,在文铭权同志主持下,举行了中央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包括盟在各地区领导武装斗争和地下工作的主要干部。会议一致决定解散砂拉越解放同盟,成立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并选出文铭权同志负责筹建党。

由于战争环境的影响,党中央委员会直至1971年9月19日才得以正式发表一项声明,宣布了党的成立,规定声明公布的日期为党的诞生日。

现在考虑到下列各点:
(一) 1965年会议是北加里曼丹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团结战斗的大会。它集中反映了北加里曼丹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和北加里曼丹斗争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 决定建党的日期是1965年9月19日。

(三) 参加1965年会议, 对党的建设作过贡献的部分领导者, 在1971年以前已壮烈牺牲。

(四) 1974年3月4日,我党发生了以部分领导干部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事件。

因此,为了切确地反映1965年会议的真正代表性,为了纪念和表彰参加会议后已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为了清除背叛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3月4日事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决定党的诞生日重新确定为1965年9月19日。

为适应上述决定,现将在文铭权同志支持下,于1965年起草的建党宣言和党章,作了部分修改,公布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