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終身監禁 總檢察長:媒體保護線人同罪

(布城6日訊)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以國內發生太多泄漏官方機密案件和媒體經常引用消息來源的新聞為由,表示該署正考慮修正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加強刑罰對付泄漏官方機密的公務員和公眾,以及拒絕透露泄密者或消息來源的總編輯和記者。

  • 在訪談中不時穿插幾句福建話的阿班迪,對本身搞笑及有點走調的福建話也忍不住笑了出來。(圖:星洲日報)

阿班迪在布城辦公室接受星洲日報專訪時說,當局將研究加重刑罰,包括可能判處被告終身監禁和鞭笞10下。

“在一些國家,泄漏官方機密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罪行,如在中國可被判死刑。”

他強調,新聞工作者若基於職業操守保護“線人”,以及拒絕透露消息來源,就有如跟企圖絆倒和威脅國家安全的線人合作。

“我們可能會提控那些拒絕透露消息來源的記者。

政府會因泄密倒台

“我可不是在開玩笑,如果我掌握90%的證據,我將提控記者、編輯、助理編輯以及總編輯。我是認真的,不是開玩笑,因為國內發生太多的泄密案件。

“知情權並不是憲法賦予的權利。”

阿班迪強調,國家機密涉及安全問題,政府會因為機密被泄漏而面臨倒台。

針對高庭法官早在3年前宣判新聞工作者無須公開消息來源一事,阿班迪認為,目前的情況已改變,法律應與時併進和根據國家的需要進行修正。

“泄漏政府機密將會威脅國家安全,我們要生活在一個和平的國度。我也要確保我的孩子和子孫能生活在一個和諧的國家。

“透明度若影響和威脅國家安全與和諧……我不要戰爭和毆鬥事件發生。”

目前觸犯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7年監禁。

“我也是受害人”

阿班迪說,國內外媒體常引用消息來源所做出的報道,只為本身利益,但卻破壞他的聲譽,造成他是其中一名受苦的人。

“我對這些消息來源的報道感到失望。新聞從業員也受限於職業操守,通常你們會以保護線人為由而拒絕透露消息來源者的身份。

“對我而言,我想知道消息來源,因為消息也是一種罪行。泄漏政府機密的人士,應在官方機密法令下被控。因此,如果你(媒體)要協助我打擊罪行,請告訴我消息來源。

“你談透明度,但是卻保護消息來源。透明度是雙面的,不是單方面。”

(星洲日報/報道:余秘葉、鮑艾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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