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雅兰全民党要求即撤 国安会法

来源:犀乡资讯网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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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雅兰全民党认为,国家制定的法令已多如牛毛,足以应付当前的局势,用不着再提呈什么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肯雅兰全民党要求国会上议院能给予否决,并赞同在野党和公民团体的强烈要求,政府需俯顺民意,即撤回违反民主、侵犯人权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

 

 

肯雅兰全民党文告:

肯雅兰全民党要求政府即撤回违反民主、侵犯人权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变相的紧急法令

2015年12月1日,国会下议院挑灯夜战,仅花两天时间就仓促地通过了关系国家重大丶影响人民深远丶具有争议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这是继“内部安全法令” 丶“煽动法令” 及“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之后,再出台的又一恶法。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建议,成立一个由首相率领的8个成员组成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成员包括付首相丶国防部长丶内政部长丶通讯及多媒体部长丶政府首席秘书丶武装部队总司令以及全国警察总长。以上成员全由巫统领袖出任, 没有纳入其他国阵成员党, 更甭讲能接受在野党与公民社会组织参与, 缺乏应有的制衡与监督机制.

国安法案赋予首相及其理事会极大的权力,可以基于“国家安全” 理由,即直接指示及协调所有政府机构运作。因此,中央政府所有机构包括国家银行丶证券监督委员会与反贪会等,将屈从此理事会,从而失去应有的独立性。

特别是法案赋予首相独揽大权,理事会关键成员由首相任命,必须向首相汇报与负责。在巫统国阵的党鞭丶官官相护及既得利益的约束下,首相权力益增膨胀,更走向独裁滥权。他可以绕过王室,宣布任何可能面对“安全” 问 题的地区为“安全区”,派出安全部队丶警察丶士兵进驻,进行宵禁。他也可以一而再丶无限期宣布“安全区”。这实际上是首相变相拥有颁布紧急状态的权力,侵犯了国家元首权力。

大马律师公会丶反对党领袖与已有20个公民社会组织等公开发表声明,指出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违反宪法,相悖人权和破坏民主。民间也发动一项“不要独裁者” 运动.根据国家宪法第150条文,只有国家元首才有权力宣布紧急状态。另外,国家宪法有保障公民在有关逮埔丶搜查丶财产扣押时的基本权利。但进驻“保安区” 部队却有权禁止任何人进入丶有权勒令人拆屋丶搬迁,而且可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搜捕任何人及搜查住宅,没收财产。更可怕的是,“执法者” 一旦犯错,可豁免法律的追究责任!这样,可能导致滥杀无辜而有持无恐!  人们不禁质疑,难道保安部队在“保安区” 的地位高於法律与宪法?!这样岂不是允许暴力执法,“合法”肆意动用武力,以致严重践踏人权,绑架了国家的法制与民主制,这变相了的“紧急法令”使国家与人民陷入灾难深重?!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国安会法下,砂丶沙的自治权也遭受更大的剥夺。

再说,“国家安全” 没有明确的定义与规定,不同立场与观点 的人都可以有不同的铨释,当权者更可能会以双重标准耒铨释,以致被滥权滥用。这些年的施政表现时常给老百姓看到,当权者以往一再保证的什么“没有政治目的” 丶“不会用耒对付反对者” 云云,都是言而无信的。人们难免会担心,新法案的提出,将会借用“国家安全” 之名,行打压在野党与政治异己,难免不让人们怀疑其真正用心在於巩固与延续在位的政权。

肯雅兰全民党认为,国家制定的法令已多如牛毛,足以应付当前的局势,用不着再提呈什么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肯雅兰全民党要求国会上议院能给予否决,并赞同在野党和公民团体的强烈要求,政府需俯顺民意,即撤回违反民主、侵犯人权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

 

肯雅兰全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   於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