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声大,雨点小”只会让执法行动变得毫无意义

来源:每日蚁论    2015年7月2日 上午 08点30分

 V Shuman

快讯:毋庸赘言的是,我国大部分执法机构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而已。 

当他们在媒体面前发布声明时显得张牙舞爪、凶神恶煞,但当真正来到执法时,他们却临阵退缩,藏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马来日报《每日新闻》(Berita Harian)最近重点报道的一个例子。

该日报写到,一些轿车配件店公开售卖不符合陆路交通局的要求,或是被当局禁售的物品。

该日报记者突击检查城内数家有关配件店,发现店家售卖高档的车牌、高压气体放电灯(HID)及没有达标的汽车隔热膜。

当被问及为何如此时,商家们的理由都是一致的,即这些物品的需求高,并表示他们并未曾因为售卖这类物品而遭到执法当局取缔。

当陆路交通局总监依斯迈(Ismail Ahmad)被问及怎么可能会发生上述情况时,他只是在推卸责任。他表示,这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的责任去阻止商家出售这类物品。

“难道由消息来源处去阻止售卖该物品不是更简单吗?当局必须采取行动去阻止这些大约3万名配件商家向驾驶人士提供被禁止或限制的物品。”

报道引述他的话说:“这比起我们向上百万违法的公路使用者发出传票还要简单。”

平心而论,依斯迈所说的确实有道理。贸消部必须关起第一道大门来阻止这个现象,而不是仅依靠陆路交通局来收拾这个已泛滥成灾的残局。

然而,难道依斯迈没有责任去向该部门传达讯息吗?毕竟这两个单位都是政府机构,不是吗?难道这就是我国政府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状态吗?

目前为止,贸消部只是管制与公路使用者有关的3样物品,即充气轮胎、头盔及刹车垫片。该部门有权采取行动对付那些被发现售卖不达标,或是没有SIRIM认证的相关物品的商家。

据报道,其他商品尽管违反陆路交通局的条规,只要他们以合法途径入口我国,并且不是伪造品,却仍能获准售卖。

更匪夷所思的是,就连拥有Sirim认证的半壳头盔也被公开售卖,尽管它们早于2009年已被禁止出售了。

该日报也访问了大马消费人协会联合会(FOMCA)署理主席莫哈末尤索夫(Mohd Yusof Abdul Rahman),受访者表示,如果完全怪罪于使用者违法,这的确是不公平的,因为是当局允许有关违禁品的售卖。

他将之和爆竹的售卖加以比较。

“我们禁止售卖爆竹,也禁止人民燃放。这是正确的。当人们无视禁令而燃放这些违禁品时,他们便会遭罚款。”

“这个情况是非常奇怪的。我们允许商家售卖被禁止或被管制的配件,但却阻止人们使用它们。这是什么逻辑呢?”

诚然,商家正在钻法律漏洞来提高公司业绩。

是时候相关政府部门和陆路交通局坐下来好好谈谈,以消除他们之间的瑕疵。厘清什么物品是受管制的,什么是被禁的,以此类推。

在怪罪驾驶人士并经常对他们开罚单之前,请先纠正那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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