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索夫拥枪贩毒表罪不成立 律师追问“被陷害”报案进展

首相前研究助理尤索夫今日获高庭裁定运毒及持有仿制枪械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前研究助理莫哈末尤索夫今日获高庭裁定运毒及持有仿制枪械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高庭法官莫哈末嘉米尔在裁决中指出,控方未能就这两项指控提出有力证据,即无法以可信证据证明罪行的所有构成要件。

他表示,检方未能证明尤索夫对这批毒品及仿制枪械有知情、持有及管控的行为。

“在研究了控辩双方的陈词以及对此案所有证据作出最大考量后,被告无需进入自辩阶段,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律师促警方跟进尤索夫“被陷害”报案

另外,尤索夫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沙菲克促请警方提供其当事人去年报案的最新进展,该报案中尤索夫声称自己被陷害。

他在法庭宣判尤索夫表罪不成立并当庭释放后,在庭外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这一点。

莫哈末沙菲克呼吁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因打破沉默,公布去年9月12日提交的报案调查进展。

“尤索夫去年9月12日报了案。当他被带上法庭时,我们告诉警方调查该报案。”

他今天告诉记者:“我想质问全国总警长调查的进展如何。警方是否传唤了报案中列出的那些人进行问话?”

这并非莫哈末沙菲克首次提出此事,他早在去年11月就已公开要求当局提供最新进展。

尤索夫在报案中声称自己被陷害,并提供了一份据称参与陷害他的人员名单。

此案于4月7日开审,控方共传召了13名证人出庭供证。

尤索夫被控于去年9月6日上午10时15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附近的车辆中贩运305克大麻,此举违反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强制判处终身监禁及至少鞭笞12下。

他还被控于同日上午9时25分,在武吉加拉路一带某公寓附近,持有两把仿真手枪,此举触犯了《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