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航180種津貼支出大‧ 包括腳車補貼‧加班費比底薪高

《光明日报》 2015-05-30 10:20

(吉隆坡29日訊)馬航接近180種的津貼補助、龐大的加班費開銷,加上員工薪金及合約員工薪金的支出,或是導致公司財務出現問題的罪魁禍首。

根據《星報》報導,馬航員工不但每個月可以申領腳踏車津貼,有些員工的加班費甚至比底薪還要高。

馬航內部職工會更傳出消息,指部分高級行政人員所申領的種種津貼再加上底薪,每月收入超過10萬令吉。

對於馬航現在所面對的財務困境,馬航新首席執行員克里斯托慕勒告訴《星報》,對馬航展開積極改革的首要任務,就是減少龐大的加班費開支,同時調整部分津貼架構。

他指出,許多航空公司都有提供寒衣津貼,即是當你飛到一個寒冷的地區,就可以申領這項津貼。

“在航空公司工作,你可以得到的不僅只是基本薪資,還包括其他津貼。”

然而,在馬航重組過程中,最讓他頭痛的就是員工濫用加班津貼。

僱員成本23億

“加班成本在某個程度上已經成了員工另一種形式的‘薪水’,有的員工申領的加班費,甚至高過他們的底薪,這並非好的現象,除了說明公司必須承擔龐大的加班開銷,也凸顯航班經常延誤的問題。”

克里斯托慕勒聲稱,只有在航班延誤的情況下,員工才必須加班。

為了改善這種情況,新馬航將於9月1日起落實“按時完成工作”的員工獎勵制度,無形中也可以激勵大家減少班機延誤的問題。

克里斯托慕勒也說,新馬航將參考其他航空公司或專業公司,再根據馬來西亞目前的生活水平,制定新的僱傭合約條款、薪金架構及升遷制度。

截至2013年12月,馬航的僱員成本是繼燃料成本之後,第二大的支出。2013年的僱員成本總額為23億令吉,相較2012年的25億令吉稍有微跌。

目前,馬航共有3779宗合約將重新進行招標,如果承包商未能將招標價格降至符合市場要求,或將無法取得與馬航合作的機會。(LMY)

人道立場賠償員工 馬航:非受施壓

馬航經於5月26日向被裁退的職員發函告知賠償方案,並強調公司基於人道立場才作出賠償,而非受到任何一方的施壓。

《馬來西亞前鋒報》引述一份由馬航新任首席執行員克里斯托夫慕勒簽字的通告,指馬航已於5月26日向被裁退的職員告知賠償方案,當中4500名職員將於8月31日被裁退,另外1500名職員則會依據個人的合約分階段結束合約。

通告也提到,所有被裁退的馬航職員將於6月1日收到馬航發出的終止服務信以及遣散費配套;至于獲得僱用信的職員則會繼續在馬航的新公司服務。

馬航說,公司是基於重組計劃闡明的公平與體恤職員福利的原則,才向被裁退的職員提出賠償配套。

培訓受裁者助找工作

報導引述可靠消息,指賠償配套包括為被裁退職員提供長達一年的醫療福利,以及給予有需要幫助的職員如殘疾者特別賠償金。

“此外,馬航已經設立企業發展中心(CDC),為被裁退的職員提供免費的服務訓練,以及協助他們找新工作。”

馬航強調,公司不是因為受到任何一方的壓力才執行賠償配套,而是基於人道立場。

“從賠償配套可以看出,公司很感激員工在協助馬航成為國際象徵所作出的貢獻。”

其他賠償配套內容包括,馬航將會根據職員服務年資來鑒定遣散費的數額。

除了基薪賠償,那些沒有獲得僱用信的職員將會額外獲得不同數額的特惠金。然而,那些獲得固定勞資合約的職員則不會獲得特惠金。

至於那些服務滿10年者,將會獲得每年一個月基薪乘於年資的遣散費;服務超過10年者,則可獲得每年1.5月基薪乘於年資的遣散費。

不過,享有上述利益的不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如副主席及以上人士。

公司也同意,沒有獲得僱用信的馬航職員,將可享有醫療福利至找到新工作為止,或從離職開始計算,視何者為先。(LMY)

自動遣散計劃有漏洞 空服員職工會或示威

馬來西亞全國空服員職工會(NUFAM)主席依斯邁納沙魯丁批評馬航的自動遣散計劃出現法律漏洞及企圖隱藏缺點,因此職工會准備發動示威行動。

他強調,大規模遣散員工應該公平執行,包括公佈馬航償還債務後的虧損及資產稀釋情況,才決定是否採取遺散這一步。

“當職工會仍在與法律專家討論遣散的合法程序時,國庫控股就宣佈遣散計劃,空服員有權知道有關遣散的疑問,當局不該隱瞞,只是叫空服員等著收信。”

依斯邁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指出,馬航遣散計劃已打開危險的先例,

為何沒要求董事簽遣散信

自願遣散信函原定5月27日發出,惟在馬航母公司國庫控股和馬來西亞全國空服員職工會的最後一分鐘談判後,最終延遲到6月1日才發出。

“根據馬航宣佈,員工在收到重新雇用信後,必須於一週內回復,被遣散的員工則獲得3個月通知。依斯邁提出疑問,為何空服員在自願遣散計劃上,沒有的選擇?”

“如果有人不同意被遣散,或不願意簽重新雇用信,應該怎樣?”

依斯邁強調,職工會不滿意馬航提出的不公平遣散計劃,他們醞釀發動示威行動。

此外,普華永道國際會計公司(Pricewaterhouse Coopers)執行主席拿督莫哈末法依斯對國庫控股所委任的公司感到懷疑,他也質問為何馬航董事沒有被要求簽署自願遣散信。

他說,公司將會審視於9月1日開始的新馬航重組計劃。“沒有人想承擔被帶上法庭的風險,被委的管理層只有18個月任期,不能延長任職。”(LMY)

馬航僱員部分津貼
◆獎勵津貼(所有航班)

1.公司將根據機組人員每月的預定飛行時間,支付獎勵津貼給他們。每小時的飛行津貼額如下:

a.S級機組人員8令吉
b.S1級機組人員9令吉
c.S2級機組人員10令吉
d.S3級機組人員11令吉

2.超過80個小時後的每個飛行小時,公司支付給機組人員的津貼額,將以9(1)條文列明的每小時津貼額的1.5倍計算。

3.若機組人員單次的飛行值勤期(FDP)超過16個小時,可獲得的津貼如下:

a.第16至第20個小時的飛行值勤期,每小時75令吉

b.20個小時或以上的飛行值勤期,可獲300令吉

4.若機組人員在飛行值勤期超過14個小時的航班中,需要負責兩個或以上的分區,可獲得每小時75令吉的獎勵津貼

◆艙內膳食津貼

1.從報到時間值勤至工作結束(引擎熄火後的30分鐘)的機組人員,可獲得艙內膳食津貼。基本津貼額如下:

a.上午7時至9時之間的早餐津貼為8令吉

b.中午12時至2時之間的午餐津貼為12令吉

c.晚上7時至9時之間的晚餐津貼為15令吉

d.晚上9時後的任何時間,同時在凌晨2時後降陸及夜停,可獲50令吉的晚間膳食津貼

2.在機場候命的機組人員,可獲得的膳食津貼為早餐35令吉、午餐57令吉及晚餐69令吉

◆資料來源:馬航僱員職工會2011/2014勞資集體合約。(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