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源:政府最好不要做生意

《星洲日报》2015-05-30 12:40

儘管經歷那麼多的政府相關公司(GLC)嚴重虧損及政府拯救的事件,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何謂公司管理、商業責任和國家資源。

以馬航即將裁退6千名員工為例,這是商業決定,絕對不能使用國家資源來援助被辭退的員工,但是巫統帝帝皇沙區國會議員佐哈里卻要求政府提前動用第11大馬計劃的2千360億令吉款項,來援助這批員工。

上述2千多億的資金是5年的投資金額,關乎國家和人民的未來,不能公私不分,用在GLC和個人的身上。

裁員對企業來說是平常、削減成本的運作方式,只要公司根據法律行事,做出合理的賠償,員工可以拿著遣散費到其他公司工作,不會是世界末日,無須政府去援助。

或許裁減GLC員工是罕見的,因為政府向來“保護”他們,但在私人界卻很普遍,比如聯昌集團(CIMB)就向員工提出互惠遣散計劃(MSS),每年可為集團節省最高6億令吉成本。

馬航是一個擁腫的機構,2萬名員工是沉重的負擔,因此必須削減開銷、改變運作模式,才可以再次展翅高飛;政府現在沒有錢,不可能再繼續注資挽救,馬航必須自己站起來。

然而,令人擔心的是,儘管國庫控股委任德國人克里斯托慕勒擔任新馬航(MAS New Co)的首席執行員,不過政治卻可能干預耗資60億令吉的重組計劃,阻礙馬航的復甦。

其實,國家這麼多年來已經為馬航倒貼了數以百億計的資金,從馬哈迪到納吉,它面對的不只是管理不當,還包括營私舞弊,許多人從中撈取油水,譬如馬航高層親戚成立餐飲供應公司,承包飛機餐,一份椰漿飯套餐,竟然報價120令吉。

現在馬航落難,許多人仍不知悔改,慕勒就揭露,馬航提供的員工津貼多達180種,包括腳車津貼。馬航淪落到今天的地步,可說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人;老實說,政府也算是仁慈,沒有對付舞弊者。如果馬航不改組,加強效率,將繼續是無底洞。

馬航的問題帶來很好的啟示:政府最好不要做生意或參與商業計劃,特別是在馬來西亞這種缺乏透明度及監管水平低落的國家。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是最好的反面教材。

如果政府要做生意應該聘請有能力者,和政府劃清界線,以免出現利益衝突;專業人士知道甚麼才是最好的決定,不會眼高手低。

最糟糕的情況是政府給予優惠,自己又擔任公司的顧問委員會主席,在公司決策錯誤時,為了避免失敗被人指責,不儘早糾正錯誤,結果越陷越深。

個人猜想財政部設立一馬公司是為了替政府賺更多錢,因為政府有太多的政治負擔;然而公司管理層野心太大,掌控首都黃金地段、高價收購獨立發電站,膨脹得太快,以致債台高築。有可能公司董事局以為有政府作為後盾,因此忽略了商業上的風險。

雖然1M DB已提出重組計劃,但是其形象已受玷污,在現有經濟形勢下,很難攤還債務,包括每年25億令吉的利息。

馬航為了擺脫財務危機,售賣大廈和飛機,現在1MDB也可能採取同樣策略,脫售資產還債,但當局卻沒有看到問題的症結,沒有追究管理失誤和問責。

政治領袖沒有從過去失敗的商業計劃中吸取教訓,包括柏華惹鋼鐵廠和巴生港口自貿區計劃,這次還玩大了,演變成政治危機,終須付出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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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風起波生文:林瑞源‧《星洲日報》副執行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