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敏无法接受教堂示威 郑联科敦促国阵清理门户

《当今大马》2015年4月20日 下午2点00分

雪州八打灵美丹花园居民示威迫使教堂拆下十字架的做法,引起舆论反弹后,雪州大臣阿兹敏也表明,这种行径令人无法接受,也侮辱了基督教徒。

“十字架是基督社群的神圣标志。”

“强迫他们拆下这个标志,肯定令人无法接受,同时也是对基督社群的不敬。”

《星报》报道,阿兹敏今天出席雪州政府每月会议之后,向媒体发表上述的观点。

示威者违宪破坏和谐

另外,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质问,政府是否会对付昨天的示威者?他在今天文告强调,联邦宪法第11条文阐明,人人皆有权利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

“每个人都有传播其宗教的权利,在州法律以及关于吉隆坡、纳闽与布城等联邦直辖区之联邦法律,可以控制或限制任何在信奉伊斯兰教人士之间传播的宗教学说或信仰。”

“通过单独的保证,没有人可以阻止任何人实践他们的信仰,不管这是在一个国家、一个州属、一个县区或一个乡村内的少数群体。这是神圣的,只有向穆斯林的传教受到限制。”

因此,潘俭伟认为,示威者昨天威胁教堂的做法,不仅是违反联邦宪法的条文与精神,他们也威胁着马来西亚许多种族之间的宗教与信仰的和谐与和平共处。

批政府警方缄默无为

潘俭伟认为,若情况相反,即一群非穆斯林若在祈祷室或清真寺前示威,毫无疑问的有关当局将会即刻反应和取缔。

“事实上,国阵政府最近建议修改和已经通过的煽动法令,本应是专门处理这种情况,这包括惩罚任何‘利用宗教挑起族群与个人之间的敌意或仇恨’的人。”

“然而,在上述事件中,一群穆斯林抗议教堂的存在,有关当局,不论是政府或警方非但没有采取行动,他们在这个议题上显着地保持缄默。”

平等捍卫宗教信仰权

潘俭伟说明,正如行动党捍卫任何穆斯林,即便他们居住的地方如城镇或乡村内是占少数,但他或她都具有膜拜地方的权利;任何基督教徒、佛教徒、道教徒或兴都教徒,也都必须具有同样的权利,在毫无障碍或被恐吓及恐惧的情况下设立他们本身的膜拜场所。

“作为他们对于信仰的表示,根本就不应该限制和反对悬挂十字架或宗教造像。”

“虽然我们基于很容易被滥用来对付社运份子而仍然坚持反对煽动法令,但我们呼吁支持该法令者表达他们的立场,即上述示威人士是否应该被采取行动对付。这是因为国阵的国会议员支持该法令的修正案,纯粹是为了处理这一类确切的问题。”

要求马华和民政表态

潘俭伟进一步质问,同样是捍卫煽动法令的马华和民政党,现在将会否要求当局援引该法令展开行动?

“既然民政党总秘书兼新邦令金区国会议员梁德明很自豪地宣布他支持该法令,这是否可成为推行该法令‘声望’的示例?又或者,上述案例将只能凸显该法令的严格构建只是针对非穆斯林,而穆斯林侵犯了其他人的权利将能够逍遥法外呢?”

他补充,尽管在现实上,有关教堂在遭受威胁和恐吓下,已自愿同意拆下外墙上的十字架,但这项议题并未就此结束。

“更大的问题是,如果当局没有采取行动保护这个国家内的少数,居多数者将只会成为大恶霸,并且会采取甫才发生的类似行动来对待在我们联邦宪法下受到保护的其他人。”

国阵是时候清理门户

针对部分示威者是巫统区部领袖,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表示,此时正好是替国阵清理门户的时候。

“我们不容个别党员的行动破坏整个国阵向来良好的团队,我们也不能允许50人把法律操控在自己手上。”

“我吁请总警长立即调查这些肇事者是否有巫统、伊斯兰党或公正党党员。”

他指出,国阵要在来届大选取得胜利,必须在他们采取任何行动时考虑其他成员党是否受到冲击;一切有违国阵精神、政策和作业的的粗野蛮横言论都必须立即停止。

他说,因着一小撮人不尊重他人的权力和信仰自由,国阵将很快因走向极端而解体。

“没有任何的法律禁止任何人履行他们的宗教膜拜,同样的,我们也不希望看到以基督徒居多的东马发生示威抗议伊斯兰宗教的事故。”

“身为曾是国阵候选人的慕娜丽莎应该知道她的政治底线。如果她还想出来参选成为人民代议士,却不尊重联邦宪法下对各族的保障,她凭什么代表国阵出任官职?”

吁巫统惩罚慕娜丽莎

他表示,国阵是时候整顿党纪对付不守纪律的党员,并呼吁巫统惩罚慕娜丽莎,以儆效尤,也显示巫统捍卫宪法下赋予其他族群的宗教自由。

“再者,示威者声称十字架影响穆斯林改教,进而施压教会把十字架拆下,未来是否也会因为英文字母t字像十字架而要求除去这个字母?”

他促请这些人应向巫青团团长兼青体部长凯里学习,他曾于2013年面子书说过:“信你所信,如果你的信心够坚定,没有人可以让你放弃你的宗教。如果你确信自己所信的,你会更尊重他人,不会把他人视为威胁。”

展示宗教象征不应受阻

此外,民政党全国副主席刘华才促请警方对美丹花园一群穆斯林抗议一间新教会上置十字架展开调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蓄意导致公众恐慌条文对付涉及要求教会拆除十字架的人士。

他狠批有关穆斯林的极端行为已经破坏国家和谐,而且也侵犯其宗教自由。

他指出,联邦宪法保护少数族权的权益,同时也维护信奉不同宗教的自由。

因此,他认为,信徒在何处展示宗教象征不应被阻扰。

人区不能有清真寺?

他怒斥,硬逼教会拆下十字架举动的野蛮及极端行为是无法被接受,这应该受到严厉的谴责。

“若如其中一名抗议者所说在超过95%穆斯林居住的地区不可任何人放上十字架,那么试问以华人占多数的地区是否也是不可以有清真寺呢?那么属于少数族群的印裔同胞不是更不可以有他们的庙宇吗?”

“十字架是代表基督教神圣标志,抗议者的激烈行为导致别人被逼拆下十字架是无法被接受的。”

“硬迫教会拆下十字架等于不尊重教徒,警方有必要介入及专业的调查,甚至采取行动对付肇事者。”

刘华才也提到,我国是一个秉持民主自由及多元宗教的国家,而各族自由信奉不同宗教信仰享的权力应获得尊重。

他对于这类似极端主义行为的发生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