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2015-04-08 14:45
(吉隆坡訊)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瓦茲爾週三同時駁回董總主席葉新田及秘書長傅振荃的申請,葉新田因此表明,4月9日的董總中委會議將如期召開,拒絕遵從者視同藐視法庭。
較早前,葉新田向高庭提出申請,要求暫緩21天內召開中委會會議的庭令;而傅振荃則是向高庭申請禁令,指葉新田要在週四(4月9日)召開會議的通知書不合法。
法官在聆聽雙方律師就各自的申請進行陳詞後,曾提出建議,要求雙方基於整個華社教育團體利益而化干戈為玉帛,惟由傅振荃領導的“挑戰派”堅持由法庭作最終決定。
在無法達成和解方案的情況下,法官拿督瓦茲爾週三在內庭向雙方律師宣布,同時駁回葉新田的暫緩令及傅振荃的禁令申請。
換言之,兩派糾紛回到原點,雙方必須遵從高庭於3月20日的判決,即在21天內召開中央委員會會議,以討論傅振荃等18名中委所提出解散第29屆常委會及重選常委會職務等兩項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