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伊刑法 映照政客众生相

《光华日报》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晚上八时四十四分

文:林大刀

一个不合时宜、内容粗糙的伊斯兰刑事法案,引发的争议之大,固然令人侧目;而朝野政党领袖的表现也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有些手法高明,更多的是拙劣低俗。区区一个中古时代的伊刑法,就映照出朝野政客的众生相了。

林大刀必须先让读者们知道的,是伊斯兰刑事法实际上根本是一个伪命题,它在大马目前的国情里,并没有存在的空间,只有极度蠢笨的政客,或被神权迷惑的极端宗教主义者,才会相信伊刑法可以带领大马迈向2020先进国的目标。

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不就开宗明义的说了吗?“他说伊斯兰刑事法无法在我国实行,讨论伊刑法课题者非常愚蠢。”

纳兹里说明,要落实伊刑法就必须先修改联邦宪法,而修宪需要三分之二国会议员的支持才能通过。因此“不要浪费时间和精神去讨论一件不会发生的事情,任何讨论伊刑法的人都是愚蠢的。宪法阐明,有关刑事罪的法律都属于联邦法院的权限而不是伊斯兰法庭,我们什么时候看过伊斯兰法庭审理谋杀和偷窃之类的刑事罪?”

纳兹里的说明,与前任联邦法院大法官敦阿都哈密的见解是一致的。

林大刀不解的是,民联三党那些青涩的资浅国州议员不了解宪法也还罢了,那些经验丰富的资深领袖没有理由不了解联邦宪法才是至高无上、任何违反联邦宪法条文和精神的法律皆属无效的硬道理啊。看到伊党漠视联邦宪法坚持提呈伊刑法案,如果火箭与蓝眼无法阻止,至少跟月亮切割,联合两党力量将月亮逐出民联,才是上策吧?为什么既无法阻止月亮,又不敢与月亮切割,更在月亮嚣张跋扈的态度之下还必须忍气吞声?

按照民联领袖自己的说法,民联支持者当中,无论是非土著非穆斯林还是开明的马来人,都一致反对伊刑法的,不是吗?现在伊党不顾一切蛮干,早已令民联支持者非常不满,公正党与行动党直到今天还不敢跟伊党切割、不敢联手逐伊党出民联;反而被伊党调转过来喊话要火箭退出民联;民联支持者能不灰心失望吗?

林大刀不想多说林冠英,加上他那句“Let it pass first”已经成为政坛的经典笑柄;证明林冠英的政治智慧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林大刀要说的,是火箭宣布“与哈迪阿旺断绝关系,但继续跟伊斯兰党合作”的决议;林大刀个人是非常不苟同的,这话说了等于没说,更像只是在忽悠人民。

更像是在忽悠人民

哈迪阿旺是伊斯兰党票选的全国主席,他的号令,所有伊党领袖必须听从;伊党6月即将举行党选,哈迪阿旺已经表明继续寻求蝉联主席职位,而那些所谓的开明派却一个都不敢公开宣布挑战哈迪。这表示获得党内长老派及保守派支持的哈迪牢牢控制伊党。

火箭跟哈迪断绝关系,只跟伊党“开明派”来往;请问两党之间的任何协议,“开明派”可以绕过党主席吗?哈迪不批准,能执行吗?

昨天行动党组织秘书陆兆福很无奈的说了,“必须要考虑盼望变天的马来人的感受,行动党若退出民联将毁两线制”。这话不就等于证明了火箭被月亮看死不敢离开民联了吗?火箭就不必考虑反对伊刑法的支持者的感受了吗?难怪伊斯兰党那么嚣张、爽爽就放话要火箭退出民联,而火箭面对月亮却只能忍气吞声。好听的话,是“忍辱负重”,难听的话,就是“奴颜卑膝”了。

这就是大家义无反顾支持到底的行动党吗?回想过去民联支持者取笑马华面对巫统只能扮奴才唯唯诺诺,现在看到火箭面对月亮的情形,唉!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