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宜向高庭申请禁令 阻律师公会辩谴责动议

《当今大马》2015年3月13日 下午2点00分

下午3点50分更新

律师公会将在明日会员大会,检讨肛交案主控官莫哈末沙菲宜在案件下判后,仍公开批评已入狱的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举止。惟沙菲宜不甘示弱,并已向吉隆坡高庭申请禁令,以禁止讨论上述动议。

沙菲宜在申请中将提呈动议的资深律师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与乔治(VC George),列为答辩人。

此外,现任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右图)也是答辩人之一。

据悉,沙菲宜已向法庭申请禁令,不许律师公会讨论这项动议,惟尚未知法庭是否批准发出禁令。

这宗申请是被安排在今早由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斯玛毕(Asmabi Mohamad)审理。

《当今大马》向梁肇富询问此事,但后者表示不知情。

促纪律局对付沙菲宜

律师公会将于明日召开第69届会员大会。

汤米汤姆斯与乔治这两名法律界重量级人物,在大会前联手向律师公会提呈动议,谴责沙菲宜,并交由律师公会纪律局对付。

他们强调,沙菲宜已违反1978年法律专业(执业与道德)条例第5(a)条文、第31m条文、第32条文、第33条文,以及第49条文。

根据第5(a)条文,一名律师若无法专业表现,就不应该接诉讼案件。而第31条文,则指称律师应该坚持专业尊严。

至于第33条文,则阐明律师的行为不应受到他们对当事人感受所影响;第49条文则阐述,律师不应该要求某一宗案例或事件被报道。

律师公会两派提动议

在安华肛交案下判后,律师公会内部掀起争论,会员也分成两派。

较早前,梁肇富发文告表示,安华入狱实为“迫害”,引发部分会员不满。

百名律师公会会员(又称G100)不满梁肇福上述举动,因而向大会提呈动议,要求梁肇福撤回声明,并作出道歉。

这项动议由法依胡(Faidhur Rahman Abdul Hadi)提出,艾迪尔(Aidil Khalid)附议。

第二战场:煽动法令

两派争议并不局限于安华案,战火还延烧至煽动法令。

G100向大会提呈动议,要求撤销在去年会员大会中,一项敦促政府废除煽动法令的动议。

这项动议是法依都(Faidhur Rahman)提出,努鲁娜蒂雅(Nurrul Nadia Norrizan)附议。

反观另一派,则向会员大会提呈动议,谴责政府滥用使用煽动法令。这项动议由安美嘉提出,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附议。两人均为前律师公会主席。

不仅如此,G100在第三项动议中,也要求律师公会透明选举。

梁肇富主席一职行将届满。明日会员大会中,料举行主席选举。

沙菲宜曾被纪律对付

沙菲宜是一名受争议的律师,他曾被律师公会纪律局认定违反操守之嫌、抵触法律专业法令,而罚款5000令吉。

《星报》于2009年9月27日刊登的一篇文章,被指称颂这名律师。2010年,时任律师公会主席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向纪律局投报此事。

纪律局在2012年10月5日,指示沙菲宜缴付这笔罚金。

沙菲宜在不满之下入禀法庭挑战纪律局的决定,但法庭于2014年1月驳回其申请。

上诉庭仍未就莫哈末沙菲宜入禀的最终上诉,做出裁决。

耐人寻味的是,沙菲宜是向民事诉讼处入秉申请,档案名为22-NCVC-127-03/2015,理应在民事高庭审讯。

不过,法官阿斯玛毕隶属高庭特殊权力与上诉部,主要负责处理司法审核案件。

这项单方禁令申请中,沙菲宜的律师为卡玛鲁(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与哈斯纳(Hasnal Rezua Meri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