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效率导向”导致冲突加剧
■ 纪宝成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22期)
中国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已经步入到一个新时期,它已经触及到了我国社会主义本质的底线。“两极分化”以及“阶层的固化”不仅严重侵蚀了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实现的基础,而且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在目前这个时点上来讨论我国面临的收入分配差距和共同富裕问题,对我国今后的发展品质、发展格局、发展走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价值。小平同志曾说, “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而现在,我认为正是小平同志所言的这“一天”,贫富分化与共同富裕已成为中国经济与社 会发展所面临的最核心的问题。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收入分配不公已经触及到了我国社会主义本质的底线
一是总量的快速发展已经让我们超越工业化初级阶段,快速步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要求我们必须将社会发展的中心从单纯的“效率导向”转向“公平导向”。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改革开放以及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这集中体现在总量指标上。1978—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 (GDP)按可比价格增加了20.57倍,人均GDP按可比价达到14.7倍,到2010年中国GDP按照现有市场汇率已达到6.1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 二大经济体,人均GDP已达到4500美元,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上实现了小康,已全面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因此,中国已经超越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已 经迈入一个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必须面临的全新的时代——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时代,这要求扭转单纯的“效率导向”。
二是中国基尼系数的加速恶化与大大超过警戒线已经表明,中国两极分化已比较严重,这不仅有悖于社会主义的宗旨,而且从最为根本的角度侵蚀了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目标的实现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团队利用不同方法测算结果显示,我国基尼(GINI)系数从2002年的0.46扩大到2008年的0.504。这意味着在中国GDP每 年以10%以上的平均速度增长的同时,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每年以1.5%的平均增长速度恶化,比90年代的上涨速度提高了0.7个百分点。
三是中国通过经济奇迹的构建,已经顺利达到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战略目标,但“先富带动后富”的制度体系却没有完全构建起来,“共同富裕”的目标不仅没有得到实现,反而呈现渐行渐远的发展态势。
邓小平同志曾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步富裕又是不可能的,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 裕”。在以往30多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我们在“效率优先”的指导下,成功实现了中国经济总量增长的奇迹,使相当一部分人已经顺利实现了“先富” 起来的目标。但与此同时,中国贫困人口按照世界银行每天2美元的标准,依然有1亿多人口,赤贫阶层依然有上千万。“富豪餐一席,穷汉十年粮”的景象,已经 未必是个别地出现在当今中国。
四是分配不公问题在30多年的积累中,开始从传统的收入分配不公领域迅猛向“存量不公”(即财产不公)、向“机会不公”、向“能力不公” 等领域扩散和传递,不公平问题开始呈现出强烈的固化、板块化和制度化的趋势,从而导致社会分层的固化,“新贵阶层”、“权贵阶层”在全面显现的进程中大幅 度提高了进入的门槛,使各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大大降低。社会矛盾在阶层固化的进程中加速恶化,非理性的社会情绪大幅度上扬,社会内在的凝聚力大幅度下 降。
这种财富差距直接导致中国财产性收入的分布快速恶化。同时,财产通过遗传,直接导致“富二代”与“穷二代”的出现。资本成为控制社会再生 产的门槛。以此同时,“资本”与“权力”的联姻又直接导致“权贵阶层”的出现,导致“官二代”的出现,进一步导致“权力”和“财富”成为获得教育机会、就 业机会、创业机会以及各种商业机会的门槛和敲门砖。机会平等在中国社会主义体系中开始快速弱化,赤贫阶层、社会底层很难通过正常的努力步入“富裕阶层”和 “权力阶层”,中国社会开始出现“财富世袭”、“权力世袭”与“事业世袭”。
五是收入分配不公的核心主体已从传统的工资性收入差距演变到“福利性收入的差距”,演变到“灰色收入的差距”,甚至“黑色收入的差距”, 收入差距的拉大不仅与市场经济的竞争与按要素分配原则有关,而且与“官商勾结”、“行政性腐败”、“黑势力崛起”密切相关联。这不仅导致社会秩序紊乱,更 为重要的是它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表明,2005年中国居民“灰色收入”达到4.8万亿元,2008年达到9.3万亿,这些收入的80%被20%的 城镇高收入人群所拥有,如果将这部分“灰色收入”纳入到收入分配数据之中,将直接导致2005年全国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从 统计数据显示的21倍扩大到55倍,2008年将从统计数据显示的23倍调整到65倍。尽管这一数据的准确性也许有不同意见,但所揭示问题的指向应该是可 以认同的。
六是收入分配不公与财富分布不公不仅触及社会公平的底线,更为重要的是它也妨碍了市场经济平稳运转与宏观经济效率的获得。中国已经步入 “公平与效率”互为前提、甚至“效率”以“公平”为直接基础的时期。比如,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导致社会冲突的加剧,导致社会交易成本大幅度提高,大量建设 性资源被用于维持稳定。维稳成本的大幅度上升不仅标志着中国社会结构的脆弱,同时也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增长。
正是上述6个大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已经步入到一个新时期,它已经触及到了我国社会主义本质的底线。“两极分化”以及 “阶层的固化”不仅严重侵蚀了社会主义规范价值目标实现的基础,而且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获得。因 此,大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全面进行“先富带动后富”的社会经济体制创新,应当成为当前及未来的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性工作重点。
扭转“公平导向”严重弱于“效率导向”的局面
要完成这个战略性任务,我认为必须全面反思我们传统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措施,重新定位我们的工作重心。
第一、必须清楚认识到,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中国工业化阶段的基本完成需要我们超越工业化初级阶段所采取的各种政 策导向和制度安排。因此,我们必须反思目前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演变为单纯的“以GDP建设为中心”、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演变为单纯的“效率至 上”与“经济发展至上”等做法,重新认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以扭转中国“社会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 “公平导向”严重弱于“效率导向”的局面。
第二、要充分认识到“分配”是社会再生产四大核心环节之一,没有很好的分配体系也就没有很好的生产、流通、消费,也就没有富有效率的社会 再生产,因此,“分配”不仅制约着“生产”、更为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构成了生产效率的基础,“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没有绝对主从的关系,虽然不同时期 它们对于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效率获得的核心基础。
第三、要重新诠释社会主义的本质,重新焕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基础”的纲领意义。不仅要把“共同富裕”看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发展中的规范性价值目标,同时还必须把它看作新时期中国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工具性目标。
第四、必须认识到“分配”不仅是社会经济基础的有机构成部分,同时也是直接维持政治社会关系的基础,是社会利益冲突的核心,因此,“分 配”的调整不仅需要经济制度的改革,同时也需要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改革。传统的构建模式和思路难以真正起到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收入分配加速恶化的局面。它需要 一个中长期的规划、需要有勇气打破业已形成的利益格局和社会格局、需要执政党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用于利用各种社会力量来重构改革的公信力和独立性,需要 突破传统的“就分配谈分配”的狭隘思想,认识到中国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财产关系的调整、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社 会福利体系的建设、政府公共服务的构建、腐败的治理、官商勾结的打击、“灰色收入”的规范、“黑色收入”的取缔以及“奸商”、“黑势力”的扫除,都构成 “收入不公”治理的内容。
第五、必须充分认识到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已经步入到一个新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政治和谐、结构 调整、社会转型等诸多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收入分配不公的治理不仅不是“反市场”的改革,反而是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中国市场建设的核心。
第六、应当强调的是,“共同富裕”并不是“均富”,“共同富裕”战略的实施不是依靠简单的劫富济贫,不是进行简单的平均主义,不是去限制 合法的、“取之有道”的致富活动,而是要从劳资和谐、利润共享、代际平衡、公共服务均等化、行业进入公平化和自由化、规范和发展慈善事业等方面来构建“先 富带动后富”的长效机制。坚决取缔工业化初级阶段原始积累过程中存在的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反对“富而不仁”,提倡“富而有为,富而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的新风尚。
第七、高度重视目前收入分配格局的最新发展,及时调整相应的政策措施。比如,必须看到目前城市内部的分配不公已经超越传统的城乡之间的分 配不公,调整以往以“农村扶贫、城乡统筹”为主体的治理模式,建立以“城市内部收入差距治理”与“城乡差距治理”并重的新型治理模式,将“城市贫困化治 理”上升到至少与“城乡统筹战略”一样的战略高度来。
第八、未来的收入分配改革不仅需要反对静态的“效率至上主义”、“发展至上主义”,也要反对狭隘的“公平至上主义”和“平均主义”,同 时,还必须吸收拉美各国的经验教训,反对在社会建设、民生改善的过程中不顾社会发展阶段的经济基础约束,采取“大上、快上”的激进策略,导致社会陷入“民 粹主义”的泥潭。因此,我们还必须倡导科学的改革观、科学的社会建设观和可持续的民生工程观。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做“蛋糕”与分“蛋糕”的四个观点(延伸阅读)
■ 李昌平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22期)
最近,是分好蛋糕重要还是做大蛋糕重要的讨论很热闹,正常的观点交锋是好事,有利于辩证地、科学地、健康地深化改革。笔者也想说几句。
观点一:分好蛋糕是做大蛋糕的主要措施之一
“大锅饭”体制难以为继的时候,农民和基层干部创造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社员做蛋糕积极性高了,蛋糕也做大了。改革的经验说明,分好蛋糕正是做大蛋糕的措施。如果有人机械地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对立起来就错了。
观点二:要让市场做大蛋糕,政府分好蛋糕
“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之后,政府最终把做蛋糕的事情交给了市场主体,政府主要为市场主体做蛋糕服务。30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主体充分发育和 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之后,只要党和政府坚持市场经济体制不动摇,市场主体就自然会把蛋糕越做越大,因此,当前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让本国人民分享不断增大的 蛋糕——扩大内需,让做大蛋糕的目的回归“满足本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观点三:现阶段应该更加注重合理分配蛋糕
30多年的改革,虽然消除了“经济全能政府体制”弊端,蛋糕越做越大, 但社会建设主体没有充分发育,社会建设主体为积累社会资本而竞争的局面没有形成。所以,现阶段应该更加注重合理分配蛋糕,促进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社会和谐 程度不断升级,这样最终可能会反过来促进蛋糕更大和人才更多,人民更加幸福快乐。
观点四:蛋糕不是越大越好,分好蛋糕才能科学发展
我国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应该高度重视合理分配,追求“低度增长、高度福祉”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随着我国各种资源约束越来越严重,分好蛋糕会越来越重要,甚至比进一步做大蛋糕更加重要。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
(作者为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是“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还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向“共同富裕”?
中国财富走向
■刘国光 《 人民论坛 》()
要克服和扭转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需要的是政策转向,不是什么“国富优先”转变为“民富优先”,而是明确宣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已经完成任务,今后要把这一政策转变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完成“先富”向“共富”的过渡
为什么我们在实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长时间地不能解决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呢?光用“先做大蛋糕后分好蛋糕要有一个时间过程”来解释,是不足以充分说明的。我最近一直在考虑关于共同富裕的一些理论上的提法,就中国财富“蛋糕”分配问题有以下一些思考。
把“国富”与“民富”并立和对立起来的提法,并不确切
有人说,过去我们长期实行的是“国富优先”而不是“民富优先”的政策导向,造成现在我国“国富民穷”或“国富民不富”的现象。
我认为,有些学者和媒体把“国富”与“民富”并立和对立起来的提法,并不确切。就“国富”来说,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实力也就是“国富”确实大大增强 了,经济总量已超过日本,越到世界前二位。但是人均GDP不到日本的1/10,仍列世界第100名之后,所以不能说国家已经很富。就“民富”来说,也不能 简单地讲现在是“民不富”或“民穷”。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比过去有很大提高,部分人群已经很富很富。据估计,2009年我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豪人数已 达67万户,居世界第三;资产超十亿美元的富翁人数仅次于美国,名列全球第二。但是大部分国民确实富得不够,甚至很穷。所以一方面内需不足,消费率低;另 一方面奢侈品市场热销,居世界第二。所以说,国民有富有穷,不能一概而论,说什么“民穷”或“民不富”。
再说消费率低和内需不足的原因。这不是什么“国富优先”、“民富滞后”的结果。而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多数群众未能跟着走上“后富”,反而陷于相 对贫困、甚至绝对贫困的结果。按照联合国标准,每日收入一美元以下为绝对贫困,二美元以下为低收入。现在估计中国有1.5亿人口的每日收入不足一美元。中 国人民大学一位教授估算,城乡合计每日收入二美元以下的人口达十亿。这些人群收入低,买不起东西,才是消费率低和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而居民之中另一部分 特别富裕人士,看来他们不是提高消费率和扩大内需的对象。
过去从来没有明确宣布过或者实行过什么“国富优先”的政策,倒是明确宣布过并实行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如果说这也算是“民富优先”,那也只是 让一部分人优先富起来的政策。应当说,这一政策实行得非常成功。它导致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宏观经济上国退民进,公退私进的结果,使得民营经济在 国民经济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前的近乎零,上升到现在已经超过65%。民营私有经济的增长大大超过国有、公有经济的事实,证明了我们这些年实际上实行的,不 是什么“国富优先”,而是“民富(当然是一部分‘民’)优先”的政策。当初宣布实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时候,就曾提出“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的口号。但是多年的实践证明,“让一部分人先富”的目标虽然在很短的历史时期中迅速完成,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却迟迟不能够自动实现。在市场 化、私有化的大浪淘沙下,这也不大可能实现。相反地随着市场化、私有化的发展,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两极分化趋势“自然出现”。
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进程表明,由于中国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财富来源路径的特殊性,中国富豪积累财富时间超短。从事财富研究的胡润曾说,在国外,挣一个亿的 财富要15年,把一个亿的财富变成十个亿要10年时间,而中国只要3年,比外国短得多。在中国,完成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任务所花的时间极短,而完成先富带 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任务却遥遥无期。一些为财富、为资本辩护的精英们常常以分配问题复杂为借口,预言需要等待很长很长的时间才能解决分配的公平问题,要 大家忍耐再忍耐,这真是奇怪的逻辑。要知道邓小平早就多次要求适时解决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并警告说两极分化趋势将导致改革失败的危险后果。
克服和扭转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需要政策转向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最核心的问题,是贫富差距急剧扩大,两极分化趋势明显。中心的问题不是什么“国富”与“民富”的矛盾,而是一部分国 民先富、暴富与大部分国民不富或贫穷的矛盾。要克服和扭转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需要的是政策转向,不是什么“国富优先”转变为“民富优先”,而 是明确宣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已经完成任务,今后要把这一政策转变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完成“先富”向“共富”的过渡。
应该说,把“国富”与“民富”对立和并提,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国富”和“民富”之间并非完全互相排斥,而是矛盾统一的关系。什么叫“国富”?严复最早翻 译亚当斯密《The Wealth of Nation》一书,中文译名为“国富论”。但斯密在这本书里不但讨论了君主或政府(相当于国家)的收入和财富问题,也讨论了工、农、商、子民(相当于国 民)的收入和财富问题。后来郭大力、王亚南重译此书,书名改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样“国富”的含义就推广为“国民的财富”了。可见 “The Wealth of Nation”的含义,可以是国家的财富,也可以是国民的财富。
斯密书中第五篇讲君主或国家的收入时,讨论了名目繁多的税负的利弊,说明君主(政府)的收入和国民的收入并非一直是矛盾。交给国家的收入多了,并不意味着 国民的收入就减少了。因为君主和国家需要必要的费用,以保护和增加国民财富。“国富论”用大量篇幅论证了国家的三项基本职能,即保护社会、保护社会里的每 一个人、建设公共事业和公共福利设施。如果我们把国家和政府所代表的统治阶级利益和官员的挥霍浪费暂时存而不论,可以说这大体上也是现代国家与国民,政府 与人民之间财富与收入关系的写照。
政府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或者所谓“宏观税负”问题,曾是“国富”与“民富”争议中热议的话题。目前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是不是过高,肯定的意见和否定的 都有。现在以既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公共财政收入,又包括政府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宽口径或全口径的政府收入来说,中国 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按IMF标准,计算了中国全口径政府收入占GDP之比,2007年为31.5%,2008年为30.9%,2009年为32.2%。按 IMF 2007年的计算,24个工业化国家实际宏观税负平均为45.3%,29个发展中国家实际平均税负为35.5%。同这些实际数字比较,我国平均宏观税负大 大低于工业化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不算高。根据国际经验,随着生产力向发达水平发展,和政府承担的社会民生、公共福利和收入再分配等任 务越来越重,我国政府收入占GDP之比或所谓宏观税负水平,还有继续提升的必要和空间。
所以,目前我国宏观税负问题,主要并不在于政府收入占比的高低,而在于财政收支结构是否合理,是否能够通过政府财政收支的运作,一方面实现“国富”与“民 富”的良性交融,一方面推动“民富”中“先富”向“共富”的转化。目前我国国家财政收支结构上的主要问题之一,在于财政收入的负担偏重于由中低收入者或劳 动阶层来承担,而在财政支出的使用上,用于社会民生和公共福利方面的开支偏低。
如果象一些人士所说,我国宏观税负过高,那也只是中低收入的劳动阶层负担偏重,而他们应当得到的补偿或该分享的社会福利却感不足;以资本和财产所得为主的 富裕阶层的财富收入,则大都游离于国家财政税收调节的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之外。这种逆向调节的机制,只能助长贫富差距的扩大,迫切需要扭转。在财政收入方 面,提高直接税收的比重,降低间接税收的比重;在直接税方面,提高资本财产与非劳动所得的税负,考虑家庭负担,降低中低收入者的所得税负;开征遗产税,赠 与税等财产税种。在财政支出方面,厉行节约,大力减少行政费用占比,增大社会民生、公共福利、再分配转移支付占比,等等。这些主张集中起来就是要国家财政 重回“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这一方面的职责,问题在于决策决心和实施步骤,需要抓紧进行。
扭转两级分化趋势,不能单纯靠国家财政调节手段
应当指出,缩小贫富差距,扭转两级分化趋势,不能单纯靠国家财政调节手段。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甚多,如城乡差距、地区不平衡、行业垄断、腐败、公共产品供应不均、再分配调节滞后等等,必须一一应对。但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按 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最大的影响因素。30多年来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趋 势的形成,除了前述原因外,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财富积累迅速集中于少数私人,才是最根本的。
在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缩小贫富差距时,人们往往从分配领域本身着手,特别是从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再分配领域着手,完善社会保障公共福 利,改善低收入者的民生状况。这些措施是完全必要的,需要加大力度继续做好。但是,仅仅就分配谈分配,仅仅从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着手,还是远远不够的,不能 从根本上扭转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还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上直面这一问题,需要从强化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着手,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调整 “国富”同“民富”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邓小平同志强调,“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 又说,“基本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坚持归公有”,就“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 。这是非常深刻的论断。这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容许私人产权的发展,容许非劳动要素(主要是资本)参加分配,但这一切都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 为前提。只要保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贫富差距就不会恶性发展到两极分化的程度,就可以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以内,最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否则,两级 分化、社会分裂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经济学家)
人民论坛杂志多角度剖析贫富差距引关注(延伸阅读)
据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多次相关调查显示,贫富差距问题已成为当前公众最关切的重大问题之一。围绕这一问题,人民论坛杂志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层次、多方位 的剖析、探讨。去年推出的《中国新富家族》(2010年2月上)、《谁会成下个富裕群体——中国共富的理想追求与现实图景》(2010年3月下)、《中国 会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吗》(2010年7月上)等引起广泛反响。
《中国新富家族》深入探讨了“新富家族”崛起的特征、新富家族与政治的关系、如何对待新富家族等问题。该专题强调迅速崛起的“新富家族”对当前中国的发展 正在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面对这一新兴力量,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引导得好,将给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活力;导入歧途,“新富家族”则可能演变成“权 贵资本主义”,害人害己,误国误民。因此,面对“新富家族”的崛起,对普通公众而言,需要具有理性思维,正确认识;对于执政者而言,需要具有战略思维,科 学应对,防止权钱联姻。
《谁会成下个富裕群体》专题首先通过“谁是下一个富裕群体”大型问卷调查,对富裕的标准是什么、先富群体的致富途径、中国式共同富裕的短板等问题进行了公 众意见收集,调查结果被多家媒体竞相报道;其次在“中国新富家族”专题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先富群体产生的规律和成长轨迹;再次,对先富带后富机制存在的 问题及突破的途径约请多位知名专家撰文,切入公众最为关注的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问题,深刻地启发人们思考当今贫富差距拉大背后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
《中国会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吗》策划列出了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十个方面的特征: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民主乱象、贫富分化、腐败多发、过度城市化、社会 公共服务、就业困难、社会动荡、信仰缺失、金融体系脆弱;深入剖析贫富差距可能给中国带来的危害,发人深省。数百家国内外媒体对专题文章进行了转载或评 论。
中国模式的重庆探索
——共同富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述要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22期)
6月23日-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共同富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在渝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