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政府

《星洲日报》2014-10-27 09:32

林明華‧《星洲日報》執行編輯)

在很多外國朋友眼中,馬來西亞還算是個多種族和諧共處的模範國家,因為多元,不同的種族和社群仍然保有他們各自的文化習俗,在此交融,讓這個國家變得多姿多采,也展現了它獨特的迷人風情。

然而,這些年來,情況好像正在變化,多元的和諧聲音,已漸被單元的嗓音所淹沒。例如,這邊廂,“停建華小”、“關閉華小”、“外來者”的爭議仍然甚囂塵上;那邊廂,又傳來了吉蘭丹政府將在明年推動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的消息。

更令人驚悸的是,據全國政治部反恐組主任拿督阿育漢揭露,“哈里發國”組織成員,竟策劃在我國斬首非穆斯林。

當極端的言論不停散播,當令人不寒而慄的恐怖消息不斷衝擊著多元種族、多元宗教、多元文化的馬來西亞,我們該怎麼辦?危機當前,誰來維護我們的多元傳統文化?誰來保障我們各族的基本權益?

如果我們真的奉行民主制度,民選出來的政府,顯然責無旁貸。政府須負起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和生命權,並為人民創造幸福生活的責任。而這,還須是不分種族、不分宗教、不分文化,且是不分性別的。

概括的說,上述所言,就是我們念茲在茲的基本人權。

談到人權,我們便會想到“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其他一些涉及人權的國際公約。這些人權宣言和公約既賦予我們參政權和參選權,也賦予我們言論、結社、集會、信仰,以及學習母語、保護本身民族文化等的所謂民主權利。

民主當然是好東西,但民主也有它的誤區和不足之處。民主制度雖然讓人民擁有選出政府和更換政府的權利,但因為“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的原則,有時候,政府往往會為了爭取屬於大多數者的選票以保有政權,而取悅多數族群,犧牲少數族群,使少數族群受到種種不公平、不合理的對待,甚至慘遭清洗,釀成人間大悲劇。

民主無法排除“大多數人的暴政”,或者說民主剝奪少數人的人權的例子,可說是俯拾皆是,處處可見,只是國家不同,程度上也有所不同而已。

所以說,一人一票的理念雖然是好的,但它只是符合了民主的最基本原則,未必就能保證產生一個好的政府或者好的政策。要確保一人一票制能產生好的政府和好的政策,先決條件是,絕大多數的選民,必須是有素質、有責任感、有良知,有民主認知、能獨立思考的人。所謂“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政府”,就是這個道理。

在馬來西亞,一個不容我們忽視的政治現實是,基於選票上的考量,種族政治仍然擁有它很大的市場,政治仍然被代表某方(種族、宗教、文化、經濟)利益集團的少數精英所控制,而他們可以為了一己的利益,而死死抱著種族政治或者宗教政治不放。今天國內出現這麼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極端言論,出現諸如伊黨和巫統內部的保守勢力,出現追隨“哈里發國”的恐怖分子,正是這種短視和狹隘的政治格局下的必然發展結果。

顯然,我們所奉行民主是有其缺憾的,如果我們的政客還不自我反省,還是繼續沉迷於種族政治的遊戲,我們的社會,必然也會製造出更多的極端分子和恐怖分子!

(星洲日報/若有所思‧作者:林明華‧《星洲日報》執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