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仅获十分钟自由·社运分子第三度被捕

《当今大马》2014-09-23
经过16天的扣押,二度被控煽动的社运分子阿里阿都加里尔(Ali Abdul Jalil)今日获得保释.不过,他仅获得10分钟自由,旋即第三度被捕。

他今日在沙亚南地庭获得保释以后,再次被柔佛警方以煽动法令逮捕,紧接着被带往新山南部警局(IPD Johor Bahru Selatan)接受调查与扣留。

他获得保释之后,与年届62的父亲阿都加里尔(Abdul Jalil Abd Rahman)相拥,支持者则呐喊“阿里万岁!”。

至于警方已在一旁等候多时,并在约10分钟以后,再次逮捕他。


既无过,何须惧?

尽管被困逾两周之久,29岁的阿里却丝毫未显露倦怠脸色,一直脸带微笑,且士气高昂地向支持者表示,自己并无过错,则无所惧怕。

“这是为了人民而战。宪法第10条文允许言论自由、不携带武器的集会自由。因此我们(是)遵照宪法的。”

“我们没有犯错,因此我们无需恐惧。人民必须站起来。这是马来西亚,这个国家为我们所有。人民即是国王!”

逮捕行为是骚扰

其律师梁信友在接受记者访问时,批评警方将阿里带往柔佛调查,实属“蓄意骚扰”。

“这项调查可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无需逮捕他……他在双溪毛糯扣押已久,警方可在其扣留期间调查他们所要的,可在双溪毛糯拜访他,无需将他带往柔佛。”

“阿里与其家属,一直愿意给予合作,他们(警方)不需逮捕他。若有需要,我们可以前往警局录口供。”

“他若是被控,在面子书上张贴煽动信息,那我这不明白为何他被带往柔佛,因为他人在吉隆坡。‘犯罪现场’在吉隆坡,为何带往柔佛?”

被控告侮辱苏丹

早在本月8日,阿里先后被带往士拉央地庭与沙亚南地庭,一共面对3项煽动法令指控。

早上在士拉央地庭,他被控于今年1月21日,在面子书上留言质问苏丹的权力,抵触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如果罪名成立,他可以判监不超过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如果重犯,则可以判监不超过5年指控。

在阿里获得保释后,旋即重新遭到警方逮捕,并且被带往沙亚南地庭面对煽动控状。阿里在沙亚南地庭被控两项煽动罪名。他被指8月18日透过面子书,针对雪州大臣风波留言侮辱雪州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