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鉴于敦马支持安华,雪州皇宫丢失了道德基础

来源:每日蚁论  2014年9月15日 上午 10点00分
Aziz Bari

直言不讳:基于有关此重点的法律和实践已非常清晰,所以也没必要节外生枝。但是,当前首相敦马哈迪于9月11日揭露,当他身为巫统主席时,其实曾提呈一个名字给皇宫,这名年过八十的老人实际上已平反了他的宿敌拿督斯里安华。

两天前,后者已针对公正党只向雪州皇宫提呈一名大臣人选一事,向雪州苏丹做出道歉。雪州苏丹早前要求民联三党对雪州大臣一职提呈超过2名的人选。

雪州苏丹对此已公开表达不满,并斥责了公正党和行动党。只有伊斯兰党遵守皇宫的要求。

尽管安华和行动党皆对只提名拿督斯里旺阿兹莎为雪州大臣唯一人选一事而向苏丹做出了道歉,这名民联领袖说,这只是关于宪法原则的问题。

其实,马哈迪并不喜欢以巫统为首的势力,于2009年仗着皇室的协助而夺回霹雳州政权,此事并不为太多人所知。我有幸在一次与老马的聚餐中,听到他亲口谈及这件事。马哈迪知道公然夺权,将会引致民众对巫统的愤怒,同时他们也会不顾一切地夺回该党昔日的光辉。

尽管如此,对于那些老得足以看到马哈迪全力以赴来确定统治者权力的范围并在他就任首相的20年间不断发挥个人影响力的举措看来,他们对此并不会感到意外。

一方面,当巫统于1990年的全国大选中丢失吉兰丹州政权时,是马哈迪指示时任的巫统副主席安华带领该党同仁去与该州统治者进行协商。当年的伊斯兰党与46精神党横扫了丹州的全部36个议席,继而令吃光蛋的巫统蒙羞。有关46精神党当时是由东姑拉沙里领导。

随后,该党召开的常年大会对9名统治者进行攻击,他们之中多数人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落入警网。巫统最后提出了一项决议:即必须废除统治者可以委任大臣的权力。

说回有关谈判本身,霹雳州已故苏丹阿兹兰莎随后以他身为最高法院院长的身份领导有关统治者。苏丹阿兹兰莎是于1984年登基。

基于联邦宪法本身正在修订以及大选性质的不可预测, 巫统随后发现要废除统治者的上述权力是行不通的。但是,巫统不知怎的仍是希望有所作为。因此,他们坚持限制统治者干政。这在1992年的宪政原则宣言中已有所阐明。该宣言是统治者与以安华为首的巫统团员展开一系列会谈后,所总结出来的内容。

至今为止,我会说上述一贯的做法都是沿袭联邦宪法而行事。因此,雪兰莪州苏丹过去所做的—妄顾议会的普遍多数并坚持要求提呈新名单—可以被视为偏离了让大臣职权顺利移交的程序。

如果我们限制法律用于大选后或改朝换代的普遍情况,上述先例绝大多数是针对雪州皇宫的。我知道有人将会提出这两名律师,即拿督沙列胡丁(Sallehudin Saidin)和拿督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 )于本月10日提出的观点。

我对他们做出的简单回应是我们必须去了解联邦宪法在国会中所制定的条款,因此需要参照共和联邦国家的做法。这是草拟我们的宪法的里德委员会所建议的做法。以上两名律师显然是把有关条款放到其他情况来诠释。这就是为何他们会得出奇怪的结果。

我上面提到的势不可挡的先例,还包括东姑阿都拉曼和敦拉萨于1970年的权力顺利交接。其他盛大场面包括拿督胡先翁和马哈迪于1981年的权力交接以及马哈迪与他的继承者拿督斯里阿都拉于2003年的权力移交。

在2009年,当拿督斯里纳吉从阿都拉手中接棒时,我们看到了同样的模式。事实上,最高元首在此权力交接过程中并没有扮演显著的角色,只是使用了宪法权威教授罗德尼(Rodney Brazier)的术语:只是一名旁观者。 事实上,这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好仲裁人,他能超越一切纷争来行事。

我们有相同的法律来治理各州。这也是为何在今年较早前,我们可以看到砂拉越和登嘉楼出现相同的情况。即使是在雪兰莪州,我们都依循着同样的路线。还记得1997年?苏丹接受了马哈迪提呈的一个名字。有趣的是,随后大臣的委任连雪州议会的成员都沾不上边:有关大臣指定人选拿督阿布哈山(Abu Hasan Omar)当时仍是马哈迪内阁中的一名联邦部长!因此,我们会感到奇怪的是,旺阿兹莎于8月14日在获得30名议员宣布力挺她出任雪州大臣后,如今仍在等待皇室接见。

Abdul Aziz Bari博士曾任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教授,如今于雪兰莪工业大学任教。他也是智囊机构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所(IDEAS)的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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