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前总警长的故事

吉隆坡,10月4日——一个是迄今所知马来西亚服务时间最长的警官首脑,他以完美的声誉和形象离开部队。另一位则是前警察首脑,他因为在1998年攻击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伊布拉欣后不光彩地离开部队。

一个是前警察首脑,他到达此间企业世界的顶峰,他在上流社会中和法律与秩序的协商会议里寻求着自己的角色。另一个则是前警察首脑,他像瘟疫般避免公众的注意并受到经常在政府里走动的人的回避。

敦韩聂夫•奥马和丹斯里拉欣诺尔之间的差异不仅仅是肤色的深浅。两个人都是1989年马来西亚政府同马来亚共产党之间两个历史性协议的签署人。这两个分水岭式的协议终结了共产党和政府之间的武装冲突。

但是,今天在陈平和马来亚共产党问题的公众舆论声谱中他们却站在对立面。

韩聂夫是强硬反马共游说团成员,这个团体是反对允许陈平踏足马来西亚土地的一些马来西亚人。

他们辩解说共产党造成很多马来西亚人特别是安全人员的伤亡,因而(没)有权利回来。

拉欣是属于另一群马来西亚人,他们的指导原则是:一旦一个协议签署了,界线就必须划清,政府有责任和负有法律的义务遵循协议条款。

没有如果和但是。不可重揭旧伤疤。

韩聂夫最近在高等法庭裁决一位前副部长对陈平和马共所作的评论不是诽谤以后清楚表明了他的观点。

他指出,前非法的马来亚共产党总书记不具有法律地位。

韩聂夫说,“这是一个非法的活动,因为它没有在法律底下注册。”

他说陈平主管着一个臭名昭著的政党,这个政党残忍地杀害了数以千计人,一个没有注册的政党是没有权利提出任何要求的。

韩聂夫的反应是令人费解的,退一步说,如果他相信陈平和其他马共成员都是邪恶的和都是非法组织的成员,那为什么他又同意签署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亚共产党之间的协议呢。

协议写道: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亚共产党基于和平的共同目标,仅此同意如下:

第一条——一经签署这一协议,马来西亚政府和马共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武装活动。

第二条——马共必须解散它所有的武装部队,摧毁它的武器,弹药,爆炸物以及泰国和马来西亚境内的地雷。

第三条——马共和它的部队的成员,那些来自马来西亚的人,想要定居于马来西亚者,必须按照马来西亚法律允许他们定居。

第四条——马来西亚当局必须援助马共成员和它解散了的武装部队成员,帮助他们重新开始他们的和平生活。

当韩聂夫在泰国政府的查瓦利•雍差育将军等人见证下签署那份协议时,他是否相信马来西亚政府对兑现它的义务是不感兴趣的?

拉欣迄今不曾公开谈话。他排队等候作为陈平的证人,但是由于高等法庭撤销了这位前马共领导人的诉讼,他没有机会为这位85岁老人作证。

拉欣的朋友说拉欣仍然强烈感觉协议的神圣。此外,他觉得鉴于他是两个协议之一的签署人以及促使马共走到谈判桌的关键参与者之一,他责无旁贷要把真相告诉世人。

他知道,没有任何数量的赔偿或安慰话可以挽回那些在同马共战斗中失去生命的警方和军方人员。

作为前政治部主任,他知道无数男人和女人,为了挫败共产主义运动的意志而受到了伤害。

他们的一些男人或女人再也不能回返他们的家庭。

在拉欣诺尔和陈平之间是无所谓爱与失。但是他是“根据停止敌对的协议,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亚共产党之间的行政安排”的一个签署人,并相信那个协议的神圣。

一个是前警察首脑,他似乎忘记了他是一个开创性协议的签署人,共产党人放下他们的武器确是罕见的。

另一位也是警察首脑,他仍然相信1989年12月2日在合艾所发生的事件,必须得到尊重。

MALAYSIA INSIDER《马来西亚局内人》,2009年10月4日
翻译:川
原文: The tale of two former IG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