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禁阿拉字眼裁决•天主教会提26道法律问题

6de1a821dc701d3c72b2a3f352d481e4.jpg

 

•马新社•

《当今大马》2013年11月12日 下午3点11分

天主教会已向联邦法院申请准令,以针对上诉庭批准政府上诉,禁止其刊物《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提出上诉。

教会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本杰明道森指出,他们已于昨日向联邦法院主簿署入禀申请。

他今日告诉马新社:“教会已在上诉联邦法院的准令申请中,提出26道法律问题。”

他说,有关的司法问题涉及3个领域,分别是宪法问题、行政课题及法庭是否可裁决比较宗教(comparative religious)课题。

信仰自由是否受侵犯

他说,显著的问题包括作为官方宗教的伊斯兰教,是否侵犯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的基本自由,特别是少数宗教团体信奉宗教的权利。

他指出,另一项重要的宪法问题是国家是否可以干预宗教团体,管理本身事务的权利。

他指出,另一道问题是,特定宗教团体被指遭到混淆的说法,是否是限制另一宗教团体权利的根据。

他指出,针对行政法律的问题将集中在内政部长的权力,即内政部长以国家安全受威胁和公共秩序为根据,所做出的决定,是否可被法庭检讨。

他说,上诉庭是否可展开互联网研究,接着针对比较宗教课题,做出特定的结论。

他指出,天主教会将把准令申请提呈给总检察署,以传递给内政部长和政府及各州的宗教团体。 道森指出,他们预料在择定案件管理的日期后,法庭将会择定日期,以聆听教会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上诉庭批准政府上诉

在今年10月14日,以联邦法院法官莫哈末阿邦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政府的上诉,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在2010年2月16日,也是《先锋报》主编的吉隆坡大主教默菲巴吉安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将内政部长和政府列为答辩人,要求宣判内政部禁止该刊物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不合法。

《先锋报》以4种语文出版,在马来版中使用“阿拉”字眼,马来版主要是供沙巴及砂拉越居民。

高庭于2009年12月31日批准《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诠释上帝(God),并裁决内政部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不合法及无效。

政府随后针对这项裁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