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马:伊刑法技委会不该由巫统和伊党组成

《星洲日报》2014-05-06 15:17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表示,伊刑法技术委员会应该由独立且不涉及任何政党的宗教团体组成,以便能牵制政党在商讨伊刑法落实事项上带来的影响。

 

马哈迪表示,如果不这样做,恐怕其中一方将从中受益。

较早前,中央政府与吉兰丹州政府就丹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首次会面,双方同意在中央设立一个技术委员会,以探讨现有的法律条文。技术委员会成员包括丹州政府、中央政府以及伊斯兰党的代表。

中央政府和丹州政府首次会面过程超过两小时。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基尔与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阿玛分别代表中央及州政府首次会面。

首次会面后,加米基尔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该委员会除了将了解现有的法律条文外,同时也会从穆斯林智慧和正义的角度,来探讨落实伊刑法的步骤。

(星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