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控AES违规者•总检察长:罚单仍有效

《星洲日报》国内 头条新闻 2012-12-19 06:38

292x300.2012.12.19.hg120418v07.jpg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今日宣布,即日起暂停自动执法系统(AES)的法庭提控程序,但他强调,由陆路交通局发出的AES罚单仍然有效。(档案照)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8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今日宣布,即日起暂停自动执法系统(AES)的法庭提控程序,但他强调,由陆路交通局发出的AES罚单仍然有效。

阿都干尼在傍晚时分发表文告说,由於公众对AES法庭提控程序的“法律及技术性"问题深表关注,政府决定暂时停止把拒绝缴付AES罚单的驾驶人士提控上庭。

他说,总检察署将研究涉及的“法律及技术性"问题,直到所有问题都厘清为止。

他也强调,政府将在数天内作出决定。

4获“假释"车主可再提控

不过,针对4名获“假释"的驾驶人士的情况,阿都干尼表示将会研究有关的控状,在必要时可将他们再提控上庭。

据星洲日报了解,总检察署、警方和陆路交通局三造今天召开特别会议,讨论有关检讨AES系统,包括执行AES的法律问题,以及AES与警方捉超速系统重叠的问题。

消息指罚单料有折扣

不过,消息人士告诉星洲日报,即使暂缓执法,陆路交通局早前发出的AES罚单不会直接取消,只可能给予折扣。

据了解,由於来自陆路交通局的检控官在未获得总检察署的授权下不能进行提控程序,因此总检察署从昨天开始委派本身的主控官提控接获AES罚单的车主,并“取消"有关罚单,或当庭释放被告,但不等於无罪。

从9月23日至今,当局共发出近30万张AES罚单,缴付罚款的车主约有1万人。有近8千600人被提控上庭,但出庭者只有3%,即266人。

根据陆路交通修正法令,接获交通罚单,包括AES罚单的驾车人士,将被罚款介於300至2千令吉。

拒缴罚单或重犯者,被控上法庭後,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达2千令吉。

【热点新闻:AES系统风波】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