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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2年12月14日 下午4点41分
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判警方在去年709净选盟集会期间,逮捕两名伊斯兰党副主席沙拉胡丁和玛夫兹的行动是错误的。
此外,高庭也宣判,警方和政府必须赔偿每人7万令吉。
高庭法官普拉沙桑多山(Prasad Sandosham Abraham)今日是在沙亚南高庭宣读上述判决。普拉沙桑多山在此案入禀时任职于吉隆坡高庭,不过目前已经被调往沙亚南高庭。
中环车站非禁区
沙拉胡丁和玛夫兹是於去年709净选盟集会期间,在吉隆坡中环广场被捕。不过,他们指责这是错误逮捕,因为尽管两人都名列警方的91人黑名单,但是吉隆坡中环车站却不是庭令所宣布的禁区。
两人声称,他们原本是在中环广场的希尔顿酒店出席记者会,不料从酒店大厅走出来就被警员拦阻和逮捕。
他们随后在去年7月11日报警指警方错误逮捕,同时也在8月8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警方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