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国内 2013-03-09 11:08
(布城8日讯)澳洲及大马莱纳斯公司起诉反稀土组织拯救大马委员会等6造诽谤的诉讼,保留在关丹高庭审讯。
上诉庭三司今天一致驳回莱纳斯公司,针对高庭谕令此诉讼由吉隆坡高庭移交关丹高庭审讯的上诉。
答辩人及莱纳斯厂皆在关丹以拿督希沙慕丁尤诺斯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同意高庭指此案答辩人及莱纳斯厂的地址皆在关丹,方便的法庭是关丹高庭。
上诉庭驳回澳洲莱纳斯机构及大马莱纳斯公司的上诉,并要他们支付2万令吉堂费予此案答辩人。
承审此上诉案的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都阿兹及拿督莫哈末阿里夫。
吉隆坡高庭是於去年9月26日批准拯救大马委员等6造的申请,谕令将莱纳斯的诽谤诉讼移交关丹高庭审讯。
莱纳斯是针对拯救大马委员会於去年3月22日在其网站内张贴一则标题为“公民社会组织有关莱纳课题的联合声明:拯救大马委员会及非政府组织文告反对莱纳斯"的文章,於同年4月19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该委员会等6造诽谤,要求赔偿损失。
起诉人将拯救大马委员会注册的公司SMSL私人有限公司、主席陈文德(64岁)、委员林绍桃(80岁)、宣传主任方宗良(28岁)、委员李彩凤(48岁)及依斯迈阿布巴卡(64岁)列为第1至6答辩人。
莱纳斯也申请禁令,以阻止答辩人进一步在网站发表被指具诽谤性的声明,直到诽谤诉讼审结为止。
不过,吉隆坡高庭於去年7月26日驳回莱纳斯的禁令申请;法官约翰路易斯表示,他无法决定有关声明是否诽谤,直到法庭在案件进行全面审讯时聆听所有证据为止。
代表莱纳斯的丹斯里
西思尔阿布拉罕律师今早在陈词中表示,吉隆坡高庭是适合审讯此诉讼的地方,因为此案的证据主要局限在专家证人的证据,这些专家证人皆来自吉隆坡及外国。
不过,拯救大马委员会的代表律师拿督??士甸温达肯则争论恰当审讯此案的法庭是关丹高庭,因为答辩人皆居住在关丹以及许多辩方证人有可能来自关丹。
【大事件:稀土厂风波】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