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辉•
《当今大马》2012年9月6日 下午3点06分
经过警方扣留长达12小时后,19岁少女黄心怡今日为本身“一时好玩”,在“民主之诺”万人集会上踩踏首相纳吉肖像的动作,正式公开向公众道歉。
黄心怡说,本身只是一时好玩才会踩踏照片,并非有意作出任何抵触煽动法令的行为。
“我对之前在独立广场踩踏首相的照片而感到抱歉。我无恶意,只是看到别人这样做,我因此好玩跟着做而已。”
律师:首相也属于公众
黄心怡今日在代表律师陈博雄和友人林建成的陪同下,在行动党总部召开记者会,表达本身的歉意。
询及为何没直接向首相道歉,陈伯雄代答说,“公众”即涵盖所有人,而首相也是公众的一员。
媒体连番追问她是否讨厌首相,黄心怡也仅说,“没(对首相有任何)感觉。”
昨日自首今日凌晨保释
黄心怡是警方针对830“民主之诺”集会所追查的11人之一,她昨早11点在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余德华和行动党柔佛州署理主席诺曼的陪同下,到新山中央警局投案。
她接着被警方从新山载到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录供。她大约在昨晚10点抵达后开始录供,直到今日凌晨2点才获得保释。
陈博雄透露,警方要求她必须在10月5日,再次到金马警区总部录供。
或许是鲜少面对媒体的关系,黄心怡和林建成在记者会上的谈吐显得有些生涩,许多问题也需要陈博雄代答和翻译。
不清楚便签署认罪文件
她相信,这与警方要求林建成所签署,承认自己抵触煽动法令的“信函”,是同样的文件。
她说,虽然有一名华裔男警念出文件的内容,不过由于他念的速度太快,因此她最终仍在不清楚文件内容的情况下,签署这份文件。
黄心怡直到陈博雄在事后的提醒,才知道本身当时所签署的文件是什么。
她透露,在她抵达金马警区总部后,当时共有两名态度友善的警员向她录供,主要是向她了解事发经过。
即场购买穿上行动党衣
针对在倒数集会上所身穿的行动党红色衣服,她则声称,那是她在活动现场所购买,接着便马上穿上。
询及家人对此事的反应,她说,母亲已致电了解她没事,就放心了。
警方拷手铐极不负责任
虽然黄心怡已自首并获得保释,但陈博雄炮轰,警方为这名涉世未深的少女拷上手铐,并将她从新山千里迢迢带到吉隆坡录供,“极为不负责任”。
他表示,由于黄心怡当时人在新山,因此在这种特别情况下,任何查案官都可以开档为她录供,而不必远赴吉隆坡。
“黄心怡是自愿到警局自首协助调查,她非常合作,所抵触的罪行也并不暴力。不过,他到警察局却被拷上手铐。”
他说,黄心怡和林建成昨晚录供至凌晨2点,是在没有律师的陪同下进行,因为一名警员于昨晚11点30分告诉他,录供即将结束,他才没有坚持陪同。
没对付侮辱林冠英人士
陈博雄也狠批警方双重标准,因为迄今都没对付那些侮辱槟州首长林冠英和丹州大臣聂阿兹肖像的人士。
他说,根据煽动法令第3(1)(a)条文,禁止任何人藐视大马政府或所有州属,或者对他们散播憎恨情绪。
“如果警方认为,踩踏首相肖像含有煽动成分,那我促警方,调查那些侮辱丹州大臣和槟州首长肖像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