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龙辉•
《当今大马》2013年1月8日 下午1点56分
“阿拉”字眼争议在去年圣诞节期间再起风波,民联今日力图消弭争议,表示认同非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指出,“阿拉”的原意是源自可兰经文,因此不能准确地翻译到其他语文。
他今日出席民联领导层理事会后,在记者会上说,各族穆斯林虽然会将可兰经翻译成各种语文,但都会保留“阿拉”此字。
因此他说,他人不能滥用“阿拉”而混淆伊斯兰教社会。
“无论如何,伊斯兰教不阻止其他宗教信徒使用‘阿拉’字眼,尽管意思与可兰经原文不符。”
斥国阵允主流媒体炒作
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与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也有出席记者会。安华说,虽然哈迪所表达的是伊斯兰党的立场,但民联接受这项说法。
哈迪阿旺也斥责巫统和国阵,任由主流媒体恣意炒作“阿拉”字眼课题,而完全没有顾及对我国多元宗教社会,所造成的误会和紧张局面。
询及这番声明有否包括西马非穆斯林和东马马来文版圣经,他回应:“这必须问政府,我们不是政府。”
林冠英促允使用“阿拉”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是在圣诞节前夕发表圣诞节献词时,呼吁中央政府允许马来文版圣经使用“阿拉”字眼,惟献词并没有特别提及是针对沙砂两州。
随着多家报章报道,指责林冠英主张要求中央政府,允许西马半岛的基督徒也可使用“阿拉”字眼,其政治秘书再里尔反指媒体扭曲林冠英的言论,并澄清林冠英是敦促中央政府允许东马原住民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与半岛的基督徒无关。
伊党主张以“神”来取代
尽管如此,伊党总秘书慕斯达法阿里和宣传主任端依布拉欣后来却说,马来文版圣经应以“神”取代“阿拉”字眼。
不过,这项说法却与哈迪阿旺于2010年所发表的言论相左。哈迪阿旺当时说,穆斯林不能阻止他人使用“阿拉”字眼,尽管他们的认知与穆斯林有所不同。
苏丹禁非穆斯林用阿拉
今早,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MAIS)今天发表文告指出,雪州苏丹对媒体报道,也是行动党秘书长的林冠英要求大马政府允许所有马来文圣经使用阿拉字眼的做法,感到“震惊”和“遗憾”。
文告指出,雪州苏丹在1月6日的特别会议中严正谕令,阿拉字眼是穆斯林专有的圣洁字眼;而且根据2010年2月18日公布的伊斯兰裁决和指令,雪州境内的其他非伊斯兰宗教完全禁止使用阿拉字眼。
伊教理事会不代表雪州
尽管如此,安华对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的做法不以为然,声场其立场并不代表民联雪州政府。
“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自主运作,完全与雪州政府无关。再者,该理事会的许多声明,不一定代表州政府的看法。”
“因此,那些禁令和批评却都针对民联,不曾针对巫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