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社论:警方須公開正式道歉!

《星洲日报》2012-05-04 08:34

5 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在這一天,國內多家中文報章包括星洲日報,卻不約而同在封面版以黑色呈獻,並刊登記者穿黑衣抗議警方對媒體粗暴行為的黑白照片。當天上班的各報新聞工作者,包括星洲日報全體員工在內,都以沉重的心情穿上黑衣及系黃絲帶,群起抗議警方在“428靜坐大集會”當天以暴力對付新聞工作者的不法行為。在世界新聞自由日這一天,新聞工作者須以黑衣宣泄對新聞專業與尊嚴受警方踐踏的憤怒情緒,對政府不久前宣稱放寬新聞法令的舉措,無疑是一大諷刺!

警方在428大集會期間,以暴力對付在現場執行採訪任務的新聞工作者,不僅搶奪及砸爛記者相機,甚至對記者拳打腳踢,至少有13名記者受到各種暴力對付,有多人入院治療,其中太陽報記者被毆至肋骨斷裂,世華媒體屬下光明日報的攝記黃安健,被毆打後還被逮捕。警方一連串欠缺自律和專業的行動,讓人感到吃驚。若連新聞工作者都受到如此暴力對待,其餘參與靜坐民眾的待遇,可想而知。換句話說,部份警員當天的暴行,可謂罄竹難書,令人感到遺憾。

群毆在執行採訪任務的記者,反映警方對新聞工作者的專業和尊嚴欠缺尊重。記者的專業是報導真相,通過文字與影像,反映社會真實現象,它扮演獨立監督制衡政府的第四權角色,所肩負的社會責任與專業而自律的警隊並無矛盾衝突之處。記者在類似場合肩負採訪工作,本應受到警隊保護,而不應成為針對的目標。我們認為,警隊與其擔心不當行為被記者攝入鏡頭而搶奪或砸爛記者相機,不如檢討本身的執法程序是否專業與合法,以及執法是否過當,涉案警察即使只佔警隊的極少部份,也已經損害了整體警隊形象。

事件發生迄今,全國總警長依斯邁及警隊高層雖然為了緩和警方與媒體在大集會後的“緊張”關係,而與媒體代表聚餐並交流;然而,警方由始至終並未針對上述不幸事件,公開向媒體正式道歉,顯示警方要與媒體緩和關係的誠意不足。警方迄今仍以各種理由和藉口推諉責任,即使當天記者遭暴力對付的情況已清清楚楚被攝入鏡頭,並且在社交網站或平面媒體廣為流傳,可謂鐵證如山,難道還不足以構成警方公開正式道歉的證據?

內閣固然已指示內政部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團,審查警方對428事件的調查結果,然而,有關調查團的成員為何人,尤其值得關注。我們認為,成立調查團審查警方的調查報告,可監督警方在調查過程是否有濫權徇私行為,確保調查結果的透明、公正及獨立性;不過,調查團能否有效發揮監督作用,關鍵還在於調查團的組織成員是否有真正的代表性。換句話說,調查團的成員人選不應由政府或內政部說了算,它必須由獨立的民間組織、媒體及非政府組織的代表所組成,始有公信力。若只是為了要安撫民眾與媒體的情緒而草率成立調查團,恐怕只會招惹更多民怨。

近年來,首相納吉推動的許多政治改革,已獲得國內外一致好評,對提昇我國政府的形象有積極助益;料不到警方在集會上執法過當甚至粗暴對待記者與民眾,令政府近期的努力大打折扣,誠令人惋惜!

在這個電子科技普遍,社交網絡泛濫的時代,任何事件一瞬間即能傳遍全世界。428集會暴力事件,尤其是記者被群毆的暴力事件,也無可避免成為國際社會議論課題,我國的新聞自由必然已成為西方國家議論的焦點,政府和警方若不積極補救,給媒體與受害民眾一個公平交待,不僅有損政府形象,也勢將影響外資對我國經濟發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