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原住民拆教堂诉讼了结•柔州政府收回上诉决定赔偿

•马新社•

《当今大马》2012年8月7日 下午4点39分

柔佛州政府将针对9年前驱逐原住民“海峡人”(Orang Selat)离开他们位于史都拉勿的土地,以及在之后拆除他们的小教堂的举措,向原住民做出赔偿。

新山高庭在2010年裁决柔佛土地及矿物局等需向50名原住民做出赔偿,赔偿额由高庭估算,该局过后针对此裁决提出上诉,惟代表土地及矿物局的柔州法律顾问阿都拉曼,在今天代表其当事人收回上诉。

高庭当时裁决,当局驱逐起诉人卡立普、哥拉及另49名原住民离开他们的土地,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是一项错误,而且拆除他们的小教堂是一项侵权行为。

原住民获赔五千元堂费

以斯里阿布沙莫为首的三司撤销本次的上诉,同时谕令支付5000令吉堂费给原住民。另两名法官为克莱门特及阿兹亚。

原住民的代表律师史蒂芬迪鲁指出,柔佛土地及矿务局在收回上诉后,高庭的裁决将获维持。

他指出,接下来就是要回到高庭估算赔偿额。

教堂在圣诞节前夕被拆

原本住在史都拉勿的卡立普等人在1993年被新山市政局指示搬迁至他处,因为他们的原居地将用作发展。

卡立普及哥拉指原住民事务局总监已答应让他们迁至新地点后,建造祈祷场所,而他们在搬迁后,就于2003年这么做。

在2005年,距离圣诞节只剩10天,原住民还在忙着准备过节,当局却拆除他们的小教堂。

他们在2008年12月入禀民事诉讼,将柔佛土地及矿务局总监、新山市政局及原住民事务局列为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