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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2年8月14日 中午12点36分
国会今年4月通过修改《1950年证据法令》,让网络用户和服务供应商面对史无前例的法律风险。
简言之,法律专家相信,法令所增设的第114A条文,意味着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可因为他人所张贴的内容,针对社交网络用户、网站拥有人、手机主人或无线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法律或刑事诉讼。
换言之,如果一个部落格出现诽谤留言,那该部落格主人可能会面对起诉,或刑事诽谤提控。
遗弃“无罪假定”原则
这家新闻网站首席执行员詹德兰(Premesh Chandran)就批评,如此修改证据法令,形同在嘲弄“无罪假定”(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原则。
“我们相信,政府正在利用这此微妙改变来侵蚀网上的言论自由。《当今大马》呼吁所有网民反对这项修改。”
《当今大马》响应独立新闻中心所发起的“黑屏抗议日”行动,在网站弹出“黑屏”讯息,让读者和民众能了解这条不公平的法令。
赛夫丁号召反对法令
上周六,高教部副部长赛夫丁表示,他将号召其他国阵国会议员,全力反对这项备受争议的法令。
他当时说:“我想我们必须传达一个强烈、嘹亮与清楚的讯息,让我们的老板们知道,我们必须检讨有关法令。
如果想要获得更多资料,网民可浏览“互联网黑屏抗议日”的官方部落格http://stop114a.wordpress.com/、面子书专页https://www.facebook.com/evidenceamendmentact和Twibbon页面http://twibbon.com/join/Stop-11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