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2012-03-17 10:56
根據短片畫面,在暴力事件發生時,數名警員站在一旁。(圖:光明日報) |
(檳城16日訊)人民之聲檳城支部促請總檢察署儘快提控在綠色盛會2.0的滋事者,同時要求政府馬上成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確保所有針對警方的投訴,能夠在公正與獨立的情況下處理。
人民之聲檳城支部協調員李蕙卉週五召開記者會時指出,警方日前已將綠色盛會2.0暴力事件的調查報告交給總檢察署,並建議總檢察署提控3名滋事者,惟目前還沒有任何進展。
指對暴力視而不見
她說,該支部希望總檢察署能夠採取迅速行動,將滋事者提控上庭。
李蕙卉指出,根據許多在場者提供的現場短片顯示,警方在這場長達45分鐘的混亂中,並沒有履行阻止暴力行為的責任,對暴力行為視而不見。
“根據檳州總警長拿督威拉阿育耶谷的說辭,警方並沒有展開行動,是因為主辦單位沒有事先通知警方,人民之聲無法認同及接受這個說辭,因為在事發當時,現場已有警察在駐守。
她認為,總警長應該向人民作出解釋,為何當天駐守在該處的警察,沒阻止土權組織及巫統人士對現場聚集的群眾,使出暴力的騷擾行為?
“事實上,警方在保護公眾及捍衛自由集會權利方面責無旁貸,不需等到通知後才執行職務,更不應該對眼前的暴力行為視而不見,最重要的是,警方要在此盛會中揪出滋事者和預防暴力事件發生,應該不是難事。”
她重申,事到如今,總檢察署應該採取迅速行動,至少向公眾匯報有關事件的最新進展,同時也應該向人民傳達反對威脅群眾的暴力文化的訊息。
設IPCMC可改善素質
李蕙卉認為,為提高警方的工作效能,避免警方被人民投訴,只有成立IPCMC委員會,才能一勞永逸改善警隊素質。
她說,一般公眾在遇到警方濫權,或受不公平對待時,唯一的途徑只能向警方報案,或是向皇家警察部隊紀律部問(Bahagian Tatatertib)投訴。
“在公眾投訴後,警方是否有採取調查行動,僅是警方內部知道,許多投訴往往都石沉大海。只有成立IPCMC委員會,才能夠對警方的濫權作出獨立性質調查。”
她說,IPCMC委員會必須是由首相推荐7名成員人選,並由國家元首委任,該委員會必須是每3屆委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