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誘使內閣發展巴生港口自由區‧林良實案9日下判

《星洲日报》2012-03-08 18:26

292x300.2012.03.08.vo5-3_0.jpg 林良實被指抵觸刑事法典第418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檔案照)

(吉隆坡8日訊)前交通部長敦林良實被控欺騙和誘使內閣發展巴生港口自由區計劃(PKFZ)案是否表面罪名成立,答案將在明日揭曉!

本案原訂1月27日下判,但礙於承審法官拿督阿瑪迪需更多時間撰寫判詞,所以宣佈把案件展延至明日下判。

現年67歲的林良實也是馬華前總會長,他是於2010年7月29日被控欺騙和誘使內閣,即蓄意隱瞞內閣在批准巴生港口英達島購買價值超過10億8千萬令吉土地來發展巴生港口自由區計劃(PKFZ)時,將被征收7.5%的年利率,或7億2千1萬4千 600令吉的“額外收費”。

林良實被指抵觸刑事法典第418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