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2-02-24
眾人較後也前往關丹市議會第四草場巡視;左起傅芝雅沙烈、潘家耀、伊斯蘭黨代表納茲倫、黃德、馮雪萍、陳貽江、黃進發。(圖: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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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關丹24日訊)彭亨州警方援引2011年和平集會法令,允許226“綠色盛會2.0”移師關丹市議會第四草場(閣文丁草場)舉行。 |
警方開出兩項條件;第一是“綠色盛會2.0”必須根據原定日期及時間,在關丹市議會第四草場舉行;第二是參與者必須遵守秩序及聽從警方指示。
以籌委會主席黃德為首的綠色委員會成員,今早10時在關丹警區總部與警方進行了將近1小時的閉門會議後,雙方達成協議,將“綠色盛會2.0”的舉行地點,從原來的關丹市議會第一草場改為第四草場(閣文丁草場)。
從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彭亨州總警長拿督沙立夫丁在會議後向記者指出,雙方相信新地點會更加適合,綠色集會將從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進行。
關丹警區主任賈斯馬尼也敦促參與集會的民眾,不要攜帶武器、爆炸性物質等危險物品。
“我們呼吁各造給予高度配合,確保這項集會是在和平、有秩序地情況下進行。”
他說,經過與主辦單位商討後,綠色盛會委員會也同意集會內容不會涉及蘇丹及政治元素。
“綠色盛會2.0”籌委會主席黃德今日嚴厲警告關丹市議會勿食言自毀協議,再耍骯髒手段以破壞綠色大集會的進行,否則,人民將群起進行反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