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2014年4月9日 下午4点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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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诉庭在上个月7日推翻高庭裁决,改判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罪成,63名民联国会议员联署提出动议,要求国会谴责审理此案的3名上诉庭法官。
人民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今天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表示,在联邦宪法第127条文下,国会有权谴责司法,而且只要获得至少55名国会议员的支持,这项动议就能自动出现在国会议程(order paper)。
“2008年(大选)以前,我们没有足够的国会议员联名签署以提呈这种动议。”
根据拉菲兹在记者会派发的文件,这项动议由公正党署理主席兼鹅唛国会议员阿兹敏在3月26日代表提呈,而根据国会常规,此动议在14天的期限后,最迟将在明天的国会最后一天被列在议程当中。
不过,拉菲兹表示,议长班迪卡阿敏有权排列议程,并且优先让国会议员辩论政府事宜,以时间不足为由搁置民联的动议。
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卡巴星曾在2008年提呈类似动议,目的是为了谴责前首席大法官是查基(Zaki Azmi),后者曾自揭贿赂法庭官员。
然而,上述动议只被列在国会议程,但最后没有在国会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