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首相委大法官及法官 勿绕过司法委任委会

《星洲日报》2025-04-05

(八打灵再也5日讯)律师拉菲克拉昔促请首相拿督斯里在决定由谁出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及其他法官高职时,不要绕过(JAC),而是务必认真衡量该委员会的一切意见。

“如果意见可以被排除在一边,那司法委任委员会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他说,司法委任委员会在2009年成立之前,当时是反对党领袖的安华表明担忧法官委任及司法自主权的问题。

他强调,司法委任委员会是随著皇家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2007年“林甘短片”法官丑闻而衍生。

司法委任委员会是由10人组成,由首席大法官主持。根据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5(1)(f)条文,新一届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包括前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前联邦法院大法官丹斯里再努阿里、前砂拉越总检长拿督达拉玛慕及玛拉工艺大学法律顾问哈蒂妮莎莉潘,任期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至2026年10月31日结束,为期两年。

律师赛益依斯干达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阐明法官人选的遴选标准,涉及最高的4个法官职位。

“这包括坚定性,有能力作出准确的决定,并有很强的法律撰写能力,尤其是首席大法官,必须具有维护司法公正的领导先驱能力。”

他强调,司法委任委员会的遴选标准也要求法官成为优秀的管理人才,可以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对司法公义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