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集会未十天前通知警方•聂纳兹米被控违反集会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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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辉•

《当今大马》2013年5月17日 上午10点52分

早上11时17分更新

民联上周三假格拉纳再也体育馆举办“人民之声,圣洁之声”黑色大集会,尽管有12万人踊跃出席,但公正党斯里斯蒂亚州议员聂阿兹米却遭秋后算帐,被控抵触备受争议的《2012年和平集会法》。

聂纳兹米今早在八打灵再也地庭被控抵触该法令第9(1)条文。

根据控状,身为主办者的聂纳兹米,因为没就这场于5月8日晚上8点30分所举办集会,在10天前通知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而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

控状指出,聂纳兹米可在法令第9(5)条文下被惩罚。

罪成或丧失州议员资格

该条文阐明,任何人抵触法令第9(1)条文将被罚款,最多不超过1万令吉。换言之,若聂纳兹米罪成被罚款超过2000令吉,他可能会丧失其州议员资格。

尽管如此,聂纳兹米不认罪,并且不必缴付任何保释金,获得保释外出。

聂纳兹米的代表律师是艾力宝生(Eric Paulsen),主控官是副检察司敦马吉(Tun Majid Tun Hamzah),承审地庭法官则是罗兹娜(Rozina Ayob)。

12万人赴首场黑色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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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总警长顿希山在集会结束后旋即表示,警方将传召集会的民联演讲者录供协助调查,因为33人中有28人涉嫌发表含煽动意味的演说,可能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

聂纳兹米炮轰政治提控

聂纳兹米稍后在庭外受访时表示,这是具有政治动机的提控,违反联邦宪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的精神。

“我也觉得,这个做法与首相纳吉在国阵在大选获得惨胜后,扬言要落实的‘国民和解’背道而驰。”

他强调,民联在过去数场黑色集会证明全都是和平集会,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他认为,警方理应专注打击罪案,而不是如此浪费警力。

其他演说者或受到对付

聂纳兹米也透露,根据本身昨晚收到的法庭传票,上面附上集会当晚所有演说者的演说内容,加上顿希山早前所发表的言论,因此猜测,这些演说者可能会遭对付。

法令第9条文打压在野党

25e8_2589_25be_25e5_258a_259b_25e5_25ae_259d_25e7_2594_259f.jpg艾力宝生(右图)则批评,和平集会法令第9条文是打压在野党的“肮脏伎俩”,因为预先通知警方的天数太多,“不合理、不必要、失衡”。

“在政治上,24小时已经很长,更何况是10天?”

“在野党必须拥有表达不满的空间。”

他抨击,法令第9条文非常具有压迫性,因为没有一个现代民主国家有这种条文,而最接近的就是缅甸。

“在缅甸,他们的通知天数更少,只有5天,但在大马却是10天。”

尽管如此,他相信,他们会在公共舆论法庭中取胜,并能证明这是一项恶意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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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要闻精选/聂纳兹米被控违反集会法令.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5/17 03:03 通过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