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尊重华小生饮食习惯 董总要森教局收回禁令

《南洋网》2011-11-24 10:55

(加影23日讯)董总坚决反对森州教育局实施上述剥夺华小董事会主权的措施,此举不尊重华小学生饮食习惯,要求教育部立即纠正森州教育局的错误做法。

董总发文告强调,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华小董事会是管理华小的机构,包括管理华小的基金和校产,华小董事会有权利和责任管理华小食堂。

国小国中食堂合约样本

董总说,据了解,森州教育局发出的“学校食堂管理与租营合约”,实际上是国小和国中的食堂合约样本,教育局把它放在华小实施,进而产生各种问题,引起民怨和不满。

文告指出,教育部2004年学校食堂指南没有禁止华小食堂售卖非清真食物,而是规定国民型学校,即华小和淡小的食堂经营者,必须另外为校内的回教教师和学生准备清真食物,森州教育局禁止华小卖非清真食物,实际上已违反教育部的规定。

“问题包括蚕食董事会主权、意图改变华小的教学、考试和行政媒介语;教育部提供给华小学前教育班学生的食物不符合学生饮食习惯,在华小开办的学前教育班采用的教学媒介语是华语、国语和英语各占三分一授课时间,违反华小以华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法令规定;委派不具华文资格的高职行政人员和教师到华小负责特殊教育班。”

董总吁请全国各州董联会、各区华小工委会和华小三机构以及全体华小校长应该提高警惕,密切关注、调查和公开当局实施不利于华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