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巴巫统主席邦莫达抨击数位沙巴领袖建议效仿砂拉越的举动。
邦莫达指的其中一项建议试将沙巴首席部长职衔改称为“总理”(Premier)。
这名京那峇当岸国会议员指出,砂拉越将首席部长改为总理的建议,必须从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的角度来审视。
他今日发文告说:“将职衔改为总理或首相不会改变MA63明确规定的沙巴自治权。”
他说,MA63的所有签署方都同意按照协议第5条第III部分的规定,使用首席部长和州务大臣。
“联邦宪法第160条规定:‘首席部长’(Ketua Menteri,Chief Minister)和‘州务大臣’(Menteri Besar,)都是指一个州行政会议主席。”
邦莫达警告说,如果沙巴州政府在追讨40%净税收时武断地修改州宪法,将会产生影响。
“联邦和州政府必须始终维护和尊重 MA63 和联邦宪法。”
“如果我们寻求作为‘平等伙伴’的认可,最好是要求恢复1976年宪法(修正)法令(A354)中遗漏的‘总督’的定义。”
邦莫达说,总督最初的头衔是“国家元首”(Yang di-Pertua Negara)。
“我们不需要效仿砂拉越的做法,因为这反映了沙巴的领导层缺乏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