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新国追随大马废除内安法令•前扣留者冀望李显龙兑现诺言

《当今大马》2011年9月22日 下午 3点47分

fe22517ecf376ab570f62fc68c2799ec.jpg随着马来西亚将撤销内安法令,16名新加坡的前扣留者今日发表联署声明,要求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向大马首相纳吉看齐,废除新加坡的内安法令。

这16名新国的内安法令前扣留者表示,新加坡是从马来(西)亚继承内安法令。这项法令已经存在了超过半个世纪,对社会造成残废和致命伤害的严重后果。

他们说,这项法令源于二战之后1948年实施的紧急法令,英国人(殖民主义者)用它来镇压强大的反殖民主义运动。

他们说,保存着紧急法令内容的公共安全法令,是在1955年通过的。在 1963年当新加坡加入马来西亚时,马来亚联合邦的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就成为我们(新加坡)的法律的组成部分。

期待后者兑现承诺

dc93249ffd7c555584d244a507ea1976.jpg他们欢迎纳吉的宣布,并期待后者能实现对人民的承诺。

他们希望李显龙也能兑现诺言,落实新加坡废除内安法令。

“在 1991年,时任副总理李显龙曾说,‘新加坡将认真考虑废除内部安全法令,如果马来西亚这样做。’”

“这是李显龙当时在其办公室,针对7名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提问‘马来亚共产党已经不再构成威胁,为何新加坡还需要内安法令?’所作出的回应(见1991年2月3日《海峡时报》)。”

“现在,马来西亚正在撤销内安法令,我们呼吁李显龙总理把他在1991年的声明,转化成为现实,配合人民的愿望,走向一个成熟的民主运作。”

破坏国家司法系统

他们说,未经审讯的无限期扣留是一项对公民人权的公然侵犯,同时也是一项对国家司法系统的破坏。

根据《海峡时报》2011年9月17日的报道,新加坡内政部宣称,在新加坡,一个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的人士”可被拘留最多30天,此后必须发出拘留令或限制令,或其他如无条件释放。而在马来西亚,拘留期是高达60天。

不过,这批前扣留者表示,这样的比较并不恰当,因为在新加坡的政治扣留者被监禁的时期,远远长过在马来西亚的政治扣留者被监禁的时期。

他们举例,谢太宝博士被关了26年、林福寿医生被关了20年、李思东被关了18年、傅树楷医生与赛扎哈里先生被关了17年。

上诉委员会成闹剧

针对新加坡内政部声称,咨询委员会(即所谓“上诉委员会”)是一项在内内安法令下防止滥用权力的保障,他们指出,咨询委员会所给予被拘留者的保护是欺骗性的,只不过是一场闹剧。

“我们之中的一些人,曾经向这个咨询委员会上诉过,但是,可以确认这个委员会并不会去盘问证人及审查指控的证据。”

“在1987年,每个上诉过程费时不过 几分钟,而且内安局官员往往阻碍或打击被扣者进行上诉,许多被扣者都告知,若上诉必将危害他们早日获得释放的机会。”

他们强调,新加坡已有许多现行法律用以应对恐怖主义行为,诸如刑事法令、煽动法令,腐蚀性与爆炸性物质与攻击性武器法令、破坏行动法令,以及911后防止恐怖主义(制止爆炸事件)与(制止资助恐怖主义)法令,都提供了严厉的处罚包括死刑、终身监禁以及鞭笞。

联署声明的16名前扣留者是:(1)林福寿医生、(2)傅树楷医生、(3)赛扎哈里、(4)李思东、(5)卢妙萍、(6)莊明湖、(7)陈辛、(8)卓清、(9)许庚犹、(10) 钟金全、(11)張素兰、(12)叶汉源、(13)陈智成、(14)刘月玲、(15)黄淑仪与(16)陈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