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青团长吁朝野议员支持修宪 加强伊法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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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2012-02-12

(八打灵再也12日讯)巫青团长阿克马促请朝野国会议员提呈动议修订联邦宪法,以让伊斯兰法庭和民事法庭拥有同等地位。

尽管他声称有关建议将获得大部分马来和穆斯林国会议员的支持,但他并没透露修订的内容。

随着联邦法法院宣判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的16项条文无效后,阿克马在脸书上发文指出,有必要伊斯兰法庭的地位。

他说,在英国殖民之前,数个马来州属已经拥有基于伊斯兰原则的法律,例如马六甲苏丹慕哈末沙在15世纪实行的马六甲法典、霹雳州99法典,以及登嘉楼法典。

上周五,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指出,州议会无权制定伊斯兰刑事法,因为有关刑事罪属于联邦管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