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2013年7月16日 下午1点53分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透露,总检察署或建议政府修改5项管制网路罪案的法令,以赶上目前的网路科技发展。
这些法令包括电脑罪案法令、多媒体与通讯法令、证据法令、刑事法典和刑事程序法典。
而相关的修正案可能会在今年之前草拟完成,并提呈国会寻求通过。
阿都干尼表示,他们将事先跟利益相关者,包括网路商家等商讨。
修法目的不在加重处分
阿都干尼(右图)补充,修法目的主要在协助政府执法,而不是为了加重惩罚。
“我认为,我们(法律)的处分已相当严厉,而我们确实有其他的负担…它基本上就是要如何更有效(执法),因为我们听说,执法机构目前无法取得各种事物(来调查)。”
但阿都干尼强调,这次的所有修法举动都不会侵害“基本自由”,或者宪法所赋予的权益。
不允执法抵触现有法令
他补充,修法努力也不会允许执法人员在逮捕网路罪行嫌犯时,抵触现有的法令。
“我们不能窃听阳光下的所有事物。执法机构必须了解这点……你不能到处入侵电脑……然后跑出来说‘我是吹哨者’。”
阿都干尼也透露,总检察署几近完成研究布达佩斯网路犯罪公约(Budapest Convention on Cybercrime),同时将在年底向政府提出是否应该签署的建议。
汇报网路犯罪公约优点
今天较早,美国法务部为总检察署举行一项汇报会,说明加入布达佩斯网路犯罪公约能带来的好处,例如大马执法单位能更有效地取得跨国资料。
美国法务部代表安东尼提乐星(Anthony V Teelucksingh)举例说明,大马警方在调查案件时,或可以取得位于美国的伺服器资料,如Gmail伺服器的资料。
一旦签署公约,美国政府或可以在此协助大马执法单位,因为前者有权发出通知,要求将相关资料保留90天或交出相关资料。
不过,美国政府这项协助不能够违反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