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政府须用国文? 安华:不包括国际企业

(吉隆坡2日讯)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强调,他早前表明给予政府的公函必须以国语书写,是针对本地企业和政府机构,并不包括国际企业。

他指国际企业能以英文致函给政府部门。

安华之前提醒政府机构,任何使用国家语言即马来文以外的信函,皆不受理或需退回予对方。

针对此事,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4年财政预算案进行部门总结时提到,许多人误解他的这番话。

“我指示所有政府机构、本地企业不能用英文(书写公函),而是必须用国语,但这不包括国际企业,有人误解了我的意思,我是说国际企业可使用英文。”